泰山炒股、掏空 搜索約談前董座

老牌食品大廠「泰山企業」前董事長詹景超被控與臺灣土地開發公司董事長邱於芸涉嫌炒作泰山公司股價,另涉嫌違反證交法操縱股價、特別背信、非常規交易罪等,臺北地檢署21日指揮台北市調處兵分11路搜索,並約談詹、邱等12人到案。(本報資料照片)

老牌食品大廠「泰山企業」前董事長詹景超被控與臺灣土地開發公司董事長邱於芸涉嫌炒作泰山公司股價,另於處分全家便利商店股權80億元、偷買2幅名畫7000萬元,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操縱股價、特別背信、非常規交易罪等,臺北地檢署21日指揮台北市調處兵分11路搜索,並約談詹、邱12人到案,詹、邱等7名被告晚間移送北檢覆訊。

遭移送的7名被告除詹景超、邱於芸外,還有泰山前副董事長詹逸宏、臺開財務長黃茂基、寬量國際公司創辦人兼執行李鴻基、江油國際實際負責人陳俊霖等人。其中詹景超、詹逸宏堂兄弟是詹家第3代,李鴻基曾任職多家國內外知名券商,是業界聞人,曾經邀請「臺灣先生」谷月涵擔任寬量公司策略長,聞名業界。

有75年曆史的泰山企業於2023年經營權變天,創辦人詹家遭踢出團隊,新任經營團隊告發前董事長詹景超等人掏空泰山。檢調獲報,詹景超2022年11月到12月爲捍衛經營權,與臺開董事長邱於芸合作,以臺開1億餘元的私募款,採連續高價買入手法炒作泰山股價,但事後賠錢並未獲利,涉犯《證交法》操縱股價罪。

詹景超等人另於2022年12月5日以鉅額逐筆交易方式,透過江油國際公司仲介出售「金雞母」全家便利商店股權80億,涉嫌《證交法》非常規交易罪。證交所也認定這起重大股權處分案未妥適揭露訊息,且處分作業有重大違失,開罰200萬元。

詹景超賣出全家股權後不久,未經董事會同意,砸7000萬元向寬量國際購買油畫大師吳冠中「山下人家」、「溪畔閒居」等2幅作品,涉犯《證交法》特別背信罪。事後證交所針對詹花7000萬元買畫、支付顧問公司8000萬元、爲購買臺開土地提供3000萬保證票據部分,以內控缺失爲由開罰250萬元,

檢調昨搜索詹景超10名被告住處及江油、寬量公司等處,約談詹景超等10名被告及2名證人2人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