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泰山炒股 前董座等12人移送北檢訊問

泰山企業前副董詹逸宏疑涉炒股遭檢調約談。記者陳正興/攝影

同案約談包括泰山前副董事長詹逸宏、臺開財務長黃茂基及前財務長劉韋辰、寬量國際公司執行長李鴻基、江油國際企業賴姓女負責人。臺開先前發生多起跳票事件,在財務危機時製作假交易紀錄,北檢去年約談前董事長邱復生與女兒邱於芸。

據調查,2022年11至12月泰山爆發經營權之爭,詹景超爲保住經營權,讓市場派難以吸納股權,藉由臺開私募上億元,連續哄擡泰山股價,最後賠錢收場,涉及操縱股價。

同年12月,泰山委任寬量國際出售集團「金雞母」全家便利商店近19%股權,在開盤63秒內賣掉4萬3300張股票,總金額80.97億元,獲利近55億元,引發泰山市場派大股東龍邦公司不滿,登報質疑泰山詹家「賤賣」、「掏空」,詹等人涉證交法非常規交易。

此外,詹未經董事會同意,與人頭公司江油國際企業簽訂顧問契約,豪擲7000萬元向江油買下油畫大師吳冠中的「山下人家」、「溪畔閒居」2幅名畫,違反重大資產處理程序,涉證交法特別背信罪。

證交所2023年認定,詹家經營泰山企業,違反內部控管規定支付仲介費8000萬元、以7000萬元購2畫作,取得或處分資產程序違失情節重大,處250萬元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