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企業爆炒股、掏空 前董座及臺開女董座遭搜索約談
臺北地檢署21日指揮台北市調處搜索兵分11路搜索,並約談詹男12人到案。(中時資料照)
老牌食品大廠「泰山企業」前董事長詹姓男子被控與臺開公司董事長邱女,涉炒作泰山公司股價,另於處分轉投資全家便利商店股權、買名畫涉嫌掏空,違反證交法操縱股價、特別背信、非常規交易罪,臺北地檢署21日指揮台北市調處搜索兵分11路搜索,並約談詹男12人到案。調查局晚間將詹男、邱女7名被告移送北檢覆訊。
7名被告包括泰山公司詹姓前董事長 詹姓前副董事長、臺開邱姓董事長、臺開黃姓財務長黃茂基、寬量公司李姓執行長李鴻基、江油實際負責人。
檢調獲報,2022年11月至12月間,詹男與臺開公司邱姓女董事長等人涉嫌使用臺開公司私募款項新臺幣1億餘元,以連續高價買入的手法以炒作泰山公司股價,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的操縱股價罪。
此外,檢調另接獲告發,指詹男等人於2022年12月間以鉅額逐筆交易方式,透過江油顧問公司仲介,出售轉投資全家便利商店股權,涉嫌違反證交法的非常規交易罪。這部分證交所,認爲泰山詹家違反泰山公司內控及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違規情節重大,已裁罰200萬元,
另方面,檢調也接獲檢舉,指詹男等人向另一間經營影視製作的寬量仲介公司購買2幅名畫,金額共計約7000萬餘元,違反泰山公司內控及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違規情節重大,同樣遭到證交所裁罰250萬元,涉嫌違反證交法的特別背信罪。
臺北地檢署今天指揮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兵分11路搜索詹南、邱女等人的住居所,並通知詹男10名被告及2名證人到案說明,晚間將移送詹男、邱女7名被告至北檢覆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