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溪出海口違法開發假民宿真飯店? 縣府回應了

花蓮溪出海口附近有業者興建民宿,近日引起「假民宿、真飯店」違法開發爭議。縣府迴應,該用地屬丙種建築用地,不在國家級溼地範圍,且業者均依法申請。記者王思慧/攝影

花蓮溪出海口附近有業者興建民宿,2023年遭前立委陳椒華質疑違法使用生態保護用地,隨建物主體陸續興建成形,近日引起「假民宿、真飯店」違法開發爭議。縣府迴應,該用地屬丙種建築用地,不在國家級溼地範圍,且業者均依法申請,後續會嚴格把關未來使用情形。

2年前陳椒華曾質疑在壽豐鄉山嶺段興建的民宿侵佔國有地,也違法使用生態保護用地等,當時縣府強調會依相關民宿管理辦法,包含是否取得建照、使用執照,並會同建管、地政與農業等單位審覈處理。

如今建物興建已有雛形,在花蓮溪出海口相當醒目,有民衆在網路上發文質疑是否是「假民宿真飯店」,認爲業者違法開發。

縣府建設處長鄧子榆迴應,經初步查詢,該案基地位在壽豐鄉山嶺段,確認不在內政部國家級溼地「花蓮溪口溼地保育利用計劃」範圍內,用地屬於丙種建築用地,建蔽率40%、容積率120%,依建築法規申請並已合法取得建築執照,也完成山坡地水土保持計劃,目前整體開發流程均依法規辦理。

鄧子榆表示,有關外界質疑申請人以「假民宿、真飯店」規模規避環評一事,經調閱個案申請資料,建物規畫爲地上4層,1至3樓爲餐廳,4樓爲住宿空間,建照申請用途明確載明爲「餐廳及住宿使用」,未超過民宿管理辦法 15間以下及樓地板面積的規定。

地政處副處長林輝雄說明,有關用地編定部分,經調閱個案資料,申請人依內政部全國區域計劃法、制訂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圖及編訂各種使用地作業須知等相關規定,以及提供內政部環境敏感地區60項查詢資料,其位於沿海自然保護區尚未納入其他法令保護區、覈定計劃或未有補償措施前土地,依規得依第一次編定時使用現況編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