枋山設風力發電…屏縣府指「違法動工」喊卡!業者回應了
屏盛風力發電在屏東縣枋山鄉開發的「枋山風力發電計劃」引發地方反彈,屏東縣政府2日組聯合稽查小組前往現地會勘。(屏東縣政府提供/羅琦文屏東傳真)
屏盛風力發電在屏東縣枋山鄉開發的「枋山風力發電計劃」引發地方反彈,屏東縣政府聯合稽查小組現地會勘後,認爲廠商未獲同意動工,違反區域計劃法,依法裁罰。(屏東縣政府提供/羅琦文屏東傳真)
屏盛風力發電在屏東縣枋山鄉開發的「枋山風力發電計劃」引發地方反彈。(羅琦文攝)
屏盛風力發電在屏東縣枋山鄉開發的「枋山風力發電計劃」引發地方反彈,屏東縣政府今(2)日組聯合稽查小組前往現地會勘,縣府認爲,廠商開發案尚在環境部辦理環評專案小組初審,該公司無論是測試或實際開發動工,縣府都未接獲申請或同意,依法開單告發,最高可裁罰30萬元。
受屏盛委託負責辦理「枋山風力發電計劃」的瑞風能源公司則表示,迄今所有申設作業均主動聯繫主管機關,並依照主管機關函覆指示方向進行,絕無規避監督先行動工情事。對屏東縣政府認定違法與告發,公司深感訝異,惟仍尊重主管機關依法行政權責,將與主管機關持續溝通並確認符合管理法規。
屏東縣政府指出,屏盛枋山風力發電計劃今年3月在環境部環境影響說明書專案小組初審會議中,縣府即已提出質疑,表達反對立場,環境部專案小組也要求開發單位補件、修正說明各風機組噪音、振動、眩影等對鄰近敏感受體的影響及差異性,並審慎評估風機設置地點的適宜性等13項內容,6月30日前送小組再審,但迄今在環評書件平臺尚未看到業者補正資料。
縣府表示,屏盛公司計劃開發基地位在枋山鄉共有119筆地號,含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交通用地、水利用地。稽查小組發現現場有3筆地號已進行整地,並施設7座固定基礎,含6座斜向鋼構拉力基座和1座方型基座。農地未經合法申請設置固定基礎,且大面積整地,已明顯違反農地未農業使用。
此外,縣府早已在2020年8月1日公告,停止受理農牧用地660平方公尺再生能源設施容許,廠商需再評估土地適法性,然廠商卻未獲同意即動工,雖聲稱進行風力測量研究,亦已違反區域計劃法。
縣府將依違反《區域計劃法》第15條第1項之管制使用土地者,由該管直轄市、縣(市)政府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限期令其變更使用、停止使用或拆除其地上物恢復原狀。
縣府強調,務必會維護環境生態及地方居民權益,且陸域風機帶來低頻噪音眩影等負面影響,環境部長彭啓明亦曾表示不支持陸域風機開發,縣府不會同意風力發電機組設置。
對於縣府的裁罰,瑞風能源表示,迄今所有作業均嚴格依循主管機關規範,並以安全、合法、透明爲最高原則,所有程序均依法規及主管機關指示進行。
瑞風能源說明,爲因應環境部專案小組委員審查意見,以及基於風力狀況蒐集與環境評估的必要,委請工業技術研究院在麻裡巴橋旁進行風力測量研究並設置測風塔,進行環境風速、溫度、溼度等監測數據資料蒐集。依照過往於臺中、彰化設置測風塔經驗,測風塔屬於短期研究用途臨時設施,並非長期固定建物或能源設施,免申請雜項執照。
瑞風能源表示,基於審慎原則,本公司除向建管主管單位提出釋疑外,亦比照風機設置安全標準,主動函文民航局、陸海空軍、海巡署、空勤總隊等六個單位,並均獲得覈准,確保設置不影響飛航及公共安全。
瑞風能源強調,公司將持續秉持公開透明、合法合規的原則推動枋山風力發電計劃,並承諾尊重地方聲音,同時兼顧環境、能源與社區發展的平衡。公司也會持續加強與各界的溝通,釋疑說明,確保資訊正確傳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