枋山風電爭議擴大!業者喊合法測試 屏東縣府怒批「混淆視聽」

▲屏東縣政府會勘枋山風電現場。(圖/屏東縣政府提供)

記者陳昆福/屏東報導

針對「枋山風力發電計劃」遭外界質疑先行動工,瑞風能源出面澄清,強調僅設置測風塔進行環境數據蒐集,且已依規向主管機關釋疑並獲函覆,不涉及非法施工。然而,屏東縣政府隨即嚴正駁斥,強調縣府從未同意設置測風塔,業者切勿「竹篙湊菜刀、混淆視聽」,並指出業者在農地動工已違反區域計劃法,將依法嚴查嚴辦。雙方各執一詞,爭議持續升溫,也牽動地方民衆對環境與發展的關注。

瑞風能源(2)日發表聲明指出,針對近期外界質疑「枋山風力發電計劃」有先行動工情事,引發各界關注。然因外界所謂「先行動工」之說法並非事實,爲免外界誤解,澄清如下:

1. 瑞風能源公司系受屏盛公司之正式委託,負責辦理「枋山風力發電計劃」之開發及相關許可申請作業,迄今所有作業均嚴格依循主管機關規範,並以安全、合法、透明爲最高原則,所有程序均依法規及主管機關指示進行。

2. 爲因應環境部專案小組委員審查意見,以及本公司基於風力狀況蒐集與環境評估之必要,委請工業技術研究院於麻裡巴橋旁進行風力測量研究並設置測風塔,進行環境風速、溫度、溼度等監測數據資料蒐集。

3. 針對測風塔設施的建置,本公司早在今年2月至7月期間,即分別與經濟部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屏東縣政府等地方主管機關持續溝通,釐清相關申設程序。並於7月22日親赴屏東縣政府拜訪相關單位說明測風塔之申設,並釐清申請相關程序。其後更去函城鄉發展處建築管理科等單位,並於8月8日獲縣府正式函覆,確認測風塔設備非屬建築法所稱雜項工作物,毋須申請建築雜項執照。

4. 依照過往於臺中、彰化設置測風塔之經驗,測風塔屬於短期研究用途之臨時設施,並非長期固定建物或能源設施,免申請雜項執照。基於審慎原則,本公司除向建管主管單位提出釋疑外,亦比照風機設置安全標準,主動函文民航局、陸海空軍、海巡署等七個單位,並均獲得覈准,確保設置不影響飛航及公共安全。

5. 瑞風能源迄今所有申設作業均主動聯繫主管機關,並依照主管機關函覆指示方向進行,絕無規避監督先行動工之情事。對屏東縣政府認定違法與告發本公司深感訝異,惟仍尊重主管機關依法行政之權責,將與主管機關持續溝通並確認符合管理法規。

本公司將持續秉持公開透明、合法合規的原則推動枋山風力發電計劃,並承諾尊重地方聲音,同時兼顧環境、能源與社區發展的平衡。我們也會持續加強與各界的溝通,釋疑說明,確保資訊正確傳達。期待與地方攜手共創安全、永續、共榮的未來。另檢附與主管機關溝通函覆資料。

屏東縣政府針對業者聲明,也發出聲明嚴正駁斥,「請業者不要竹篙湊菜刀、混淆視聽!」

第一,業者來函詢問城鄉處建管科有關測風塔的設置,是否需要申辦建築雜項執照,建管科依業務分工由科長三層決行,回覆毋需申辦,但明確告知測風塔設置必須洽詢風力發電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以及土地管制機關。意即,縣府完全沒有同意設置測風塔,請不要竹篙湊菜刀!

第二,業者拜訪縣府基層同仁,詢問法令等相關業務,同仁只是基於服務鄉親立場提供諮詢協助,這無法等同於申請,請業者不要混淆視聽。

第三,屏東縣政府再次重申,業者沒有經過許可,就在農地動工,縣府一定依照區域計劃法嚴辦、嚴查、嚴罰!

第四,屏東縣政府堅定表達不會同意該案的立場,地方不同意,縣府當然不會支持,我們會與鄉親站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