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 設圍籬阻通行 地主土地被查封

花蓮縣1名黃姓男子去年7月透過法院拍賣取得吉安鄉福興一街6筆道路用地,竟違法設置圍籬影響6戶住戶進出家門,鄉公所除3度開罰,今年5月初也動用公權力強制拆除圍籬。(吉安鄉公所提供/羅亦晽花蓮傳真)

花蓮縣1名黃姓男子去年7月透過法院拍賣,取得吉安鄉福興一街6筆道路用地,竟設置圍籬影響6戶住戶進出家門,鄉公所接獲陳情後3度依法對黃男共開罰36萬元罰鍰,不過,黃男卻逾期不繳,經鄉公所移送執行署強制執行,花蓮分署已扣押黃男部分存款並查封名下9筆土地,若遲未繳清罰鍰未來將拍賣土地。

福興一街6筆土地是都市計劃道路用地未被鄉公所徵收,去年7月遭法院拍賣,黃男利用32萬餘元購得後,要求道路旁6戶住戶需各付60萬元購回碰壁,同年8月竟委託工人安裝圍籬,只留下60公分、約1名成人可通行的空間供居民進出,住戶爲此向民代、鄉公所陳情求助。

鄉公所表示,依《都市計劃法》規定,道路上不能違規建設障礙物,去年8月、今年1月及3月分別裁罰黃男6萬元、12萬元及18萬元並要求恢復原狀,因對方逾期未拆除也沒有繳納罰鍰,公所除依規定移送執行署花蓮分署強制執行,5月初也強制拆除圍籬。

花蓮分署表示,今年1月至5月已分別收到鄉公所6萬元、12萬元2件罰鍰的強制執行案件,第1件因催繳未果,已先扣押黃男存款9000元,第2件目前正在催繳,若期限內未繳納,會再繼續扣押部分存款金額。

由於黃男遲未繳納罰鍰,花蓮分署爲展現公權力,也依規定查封黃男名下6筆道路用地及位在臺東縣成功鎮的3筆土地。

花蓮分署指出,若黃男遲未繳納罰鍰,分署就會展開拍賣土地的行程流程,若黃男在土地被拍賣前繳清罰鍰,拍賣程序就會停止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