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禪光育幼院虐童案凸顯管理失職 綠委籲衛福部修正兒少法規

民進黨立委林月琴、陳培瑜呼籲,衛福部應積極研商修正兒少法規,健全揭弊者保障,並強化中央監督地方及機構權責。(林月琴辦公室提供)

花蓮禪光育幼院去年遭爆虐童案,監察院糾正花蓮縣政府社會處對禪光育幼院的機構管理嚴重失靈、對院生評估失當、對曾遭不當對待的通報案件均認爲合理管教而不開案,且怠於督導性平事件通報,並移請議處違失人員;民進黨立委林月琴、陳培瑜呼籲,衛福部應積極研商修正兒少法規,健全揭弊者保障,並強化中央監督地方及機構權責。

林月琴表示,禪光案凸顯花蓮縣政府及衛福部在機構監督管理的嚴重失職與體制怠惰,首先花蓮縣府社會處明顯專業失能,在過去多起通報案件中,以不予開案方式消極處理,延宕調查與輔導時機,使求助兒少未能獲得即時保護。

她指出,其次面對本案唯一揭弊者,縣府卻推諉卸責、開罰不手軟,不僅未能查明延遲通報的阻卻違法事由,更將案件曝光媒體廣傳之責,完全歸咎於揭弊者一人,本應配合《兒少權法》修正適用的裁罰基準,卻多年未檢討調整,致使本案裁處金額毫無客觀依據,而中央主管機關衛福部,理應扮演監督地方政府角色,但揭弊者訴願後的審議結果,卻是「照抄」縣府報告,未能進行實質調查,缺乏具體作爲而使揭弊者持續深陷體制內、求助無門。

陳培瑜指出,衛福部近期啓動《兒少權法》修法,應以禪光案爲鑑,正視安置機構內部揭弊之困境,也應將地方政府人員專業不足、行政怠惰、裁罰混亂等狀況納入考量,強化中央監督地方政府之權責,此外禪光與部分安置機構人員專業知能不足,以醫療藥物爲主要介入手段,成效不彰,且經常出現不當對待之案例。

她說,安置兒少因原生家庭出現狀況而接受安置,身心受傷的比例高,導致照顧難度高,已有許多專家學者建議我國應導入以「創傷知情」爲基礎的照顧模式,正視安置兒少的特殊狀況。陳培瑜強調,後續將督促衛福部改善安置機構人員培育之機制。

對此,記者會向衛福部提出4點訴求,包括「檢討兒少權法通報義務與個資泄漏的免責規範」、「擴大揭弊者保障範圍,避免類似案件重演」、「強化中央監督地方權責」、「檢討裁罰基準與比例原則的適用規範」,請衛福部應儘速檢討修訂《兒少權法》,授權中央主管機關在機構發生重大違法事件時,可以介入接管或解散董事會,以應對地方政府消極處理之情形,並針對揭弊者之裁處結果,進行實質調查與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