樺晟電子遭下櫃終止買賣…公司聲請假處分 法院裁準提出2.3億擔保金
老牌連接線材廠樺晟電子(3202)因出售重要子公司,導致喪失主要營收及獲利來源,7月21日被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下櫃、終止買賣,影響3.7萬名股東。樺晟提申覆被駁回,再提民事訴訟及定暫時狀態處分救濟,臺北地方法院上週裁准假處分案,在本案訴訟確定之前,樺晟提出2.3億元擔保金,即暫時准許在櫃買中心買賣,可抗告。
樺晟電子4月24日董事會通過重大處分案,將大陸重要子公司出售,櫃買中心認爲導致公司喪失主要營收及獲利來源,7月21日決定終止樺晟上櫃買賣,3.7萬名股東手中股票將形同「壁紙」,權益大受影響。
樺晟提出申覆,認爲公司處分大陸子公司,是爲因應川普關稅戰大陸經營環境惡化,及響應政府根植臺灣政策,將資金匯回國內投資已營運中之新事業體,請求審酌取消樺晟終止上櫃處置,俾維護投資人權益,櫃買中心仍駁回申覆案。
同時,樺晟也公告,董事長暨總經理魏孝秦因個人健康因入而辭去董事長與總經理職務,之後魏也離世,並由辰鑫投資有限公司指派代表人李明秋擔任董事長。
樺晟向法院提民事訴訟及定暫時狀態假處分,請求禁止櫃買中心提前終止契約,讓公司能在訴訟確定之前,能繼續在櫃買中心上櫃買賣。臺北地院指出,本案標的爲美金2700萬元,約新臺幣7.9億元,裁定樺晟應提出2億3931萬餘元擔保金,即可在本案訴訟之前,暫時中止櫃買中心終止契約,意即能暫時上櫃買賣。
樺晟成立於1984年,以生產電腦用線材起家,於2005年臺灣股票上市,2009年創下四分之一的全球市佔率。有鑑於前瞻全球市場之跨產業融合與區塊鏈發展,於2017年組成樺晟集團,集團旗下事業板塊不再只是電子線材,更涵蓋各產業的串聯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