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速公路“輕微免罰”“首違警告”政策詳解來了!

湖南高速公路“輕微免罰”“首違警告”政策詳解來了!

魯中晨報

在湖南高速公路上行駛,小型汽車超速10%以下的,不罰款不記分;小型汽車超速10%(含)以上未達20%的,適用首違警告——《規範高速公路超速違法行爲查處工作八項措施》(簡稱《措施》)實施一年來,既降低了輕微違法處罰率,又提升了交通安全管理效率。然而,不少駕駛人對這一政策的具體適用條件仍存疑問:剛好超速10%算免罰還是警告?貨車是否適用這一政策?首違警告是不是隻能享受一次?

針對駕駛人關心的這些問題,7月下旬,記者採訪了省公安廳交通管理總隊交通管理支隊副支隊長劉建鋒,對政策細節進行權威解讀。

“首違警告”可細分爲兩種情形

關於“首違警告”中的“首違”,駕駛人存在一些疑惑,比如,是全省首次超速違法還是全國首次超速違法?是不是隻有一次機會,首違之後再發生超速違法就要被處罰了嗎?

劉建鋒解答,超速10%(含)以上未達20%,是否適用首違警告,首先看車和人2年內在湖南有沒有交通違法記錄,如果都沒有,且以往交通違法均已處理,當事人及時改正且沒有造成交通事故、交通擁堵等危害後果的,予以教育提醒,不予警告和罰款計分。

如果2年內在湖南境內有交通違法記錄,就看最近6個月的情況。“如果6個月內無交通違法記錄且以往交通違法均已處理的,及時改正且沒有造成交通事故、交通擁堵等危害後果的,就可以不予罰款、計分處罰,僅予以警告處罰。”劉建鋒說。

劉建鋒介紹,自去年5月12日《措施》開始施行至2025年6月24日,湖南共有38.12萬起超速違法適用首違警告未予罰款或記分處罰。

針對駕駛人關心的“貨車是否適用輕微免罰和首違警告政策”“對駕照是否有要求”等問題,劉建鋒解釋,“超速10%以下輕微免罰”“超速10%(含)以上未達20%首違警告”2項措施僅適用於小型汽車。

與此同時,政策適用對駕照類型沒有限制。也就是說,不管駕駛人持A證B證還是C證,只要駕駛的是小型汽車,又符合相關要求,都適用輕微免罰和首違警告政策。

警告也是處罰的一種

對於駕駛人關心的臨界點問題,劉建鋒介紹,“超速10%以下輕微免罰”不包含10%,“超速10%(含)以上未達20%首違警告”則包含10%,不包含20%。

他舉例說,限速120公里每小時的路段,速度達到131公里每小時,屬於超速10%以下,速度爲132公里至143公里每小時,屬於超速10%(含)以上未達20%。

劉建鋒還提醒,超速10%以下並不是一概不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規定,對於多次違法、引發交通事故等造成違法後果的,即便符合“輕微免罰”規定的情形,也將被依法處罰。

超速10%以下和超速10%(含)以上未達20%這2種違法行爲,會不會留底?是否影響車輛年檢?這也是駕駛人關心的問題。

劉建鋒解答,處理結果爲教育提醒的,不會留下違法記錄。如果是警告處罰,則會在系統中留下記錄,但不會影響車輛年檢。

劉建鋒特別提醒:“警告雖然沒有對駕駛人記分、罰款,但也是一種處罰方式。”

租車產生超速違法,處罰實際駕駛人

對於租車或者借車產生的超速違法,算車主還是駕駛人記錄?

劉建鋒解答,原則上是處罰違法發生時的實際駕駛人,當無法確定駕駛人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的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對違法的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依法予以處罰。

“輕微免罰和首違警告政策的出臺,旨在爲守法駕駛人提供適度的容錯空間,但絕非對超速行爲的縱容。”劉建鋒強調,對於嚴重超速的違法行爲,通過建設區間測速、“雲哨”預警等科技手段,加大執法管控力度。

據統計,《措施》實施以來,全省高速公路簡易程序交通事故下降8.3%,涉超速“非現場”處罰總量下降41%,涉高速交警信訪投訴下降41.3%。

來源:湖南日報·華聲在線(記者 李毅 通訊員 陳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