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泰58」船長涉拖斷海底電纜遭訴 國臺辦批:先定罪後調查
有陸資權宜船背景的多哥籍「宏泰58」貨輪涉嫌拖斷臺澎間海纜案,臺南地檢11日提起公訴,圖爲海巡署派出艦艇攔截。記者廖炳棋/翻攝
陸資權宜輪「宏泰58」因疑似拖斷臺澎第三海纜,日前臺南地檢署偵結起訴,移審臺南地院,其中,陸籍王姓船長被提起公訴。對此,大陸國臺辦發言人朱鳳蓮16日指控,民進黨不斷炒作宏泰輪,未經查就指責該船隻割斷海纜,完全是「先定罪後調查」。
2月25日凌晨,「臺澎三號」電纜疑遭陸資背景的多哥籍權宜宏泰貨輪斷纜,臺南地檢署日前表示,經檢察官偵查終結,認爲王姓船長涉犯《電信管理法》第72條第1項毀壞海纜相關設施罪嫌,依法提起公訴,其他7名船員涉案證據不足、不起訴,依法遣送出境。
對於陸方是否有收到臺方通報,兩岸是否就該案討論後續協處?朱鳳蓮迴應,看到臺灣媒體報導,今年發生過1次由臺灣漁船造成的海纜斷裂的事故,還有3次非人爲因素的自然斷裂。
朱稱,民進黨當局針對宏泰輪不斷進行炒作,未經調查就指責該船隻割斷海纜,完全是「先定罪後調查」。她指控,「臺灣的司法部門已經淪爲民進黨當局抗中的政治工具,毫無信譽可言。」
另,就八旗文化總編輯富察(李延賀)在陸被拘捕,國臺辦日前證實,富察被以「煽動分裂國家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但並未具體說明他是因何事觸犯大陸「煽動分裂國家罪」。朱鳳蓮對此迴應僅稱,大陸已經做過詳細說明,「這邊沒有更多的信息(訊息)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