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電延役 陳其邁轟草率立法:舉手是在「舉火大的」

針對立法院國民黨與民衆黨團聯手錶決通過「核電廠延役」的修法,高雄市長陳其邁今天在市議會備詢時直言「不以爲然」。記者王勇超/攝影

針對立法院國民黨與民衆黨團聯手錶決通過「核電廠延役」的修法,高雄市長陳其邁今天在市議會備詢時直言「不以爲然」,痛批立法院程序草率、缺乏討論,「舉手是在舉火大的!」質疑能源政策如此重要議題,卻倉促處理,對人民極不尊重。

核三廠二號機運轉執照5月17日到期,臺灣即將正式進入非核家園,立法院會昨天三讀通過「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修正案,核電廠運轉執照有效期間最長40年,經營者得在期滿後申請換髮執照,其有效期間自執照生效日起算,修法明定爲最長爲20年。

市議員邱俊憲於議會質詢中詢問市府對此案看法。陳其邁表示,他曾長期擔任立委,對立法院議事運作熟悉,但此次表決過程卻未見事前文字版本送達委員,「我在立法院這麼多年,沒看過這種事」,批評此舉已背離議事常規,嚴重破壞程序正義。

「國會是講道理的地方」,陳其邁強調,即便朝小野大,也不代表可以罔顧議事規則,更不應透過「粗暴表決」來處理攸關全民安危的核能政策。他呼籲,核能延役應有公開透明的機制,並讓利害相關者充分參與,例如屏東、新北等核電廠所在地居民。

針對核廢料問題,陳其邁語氣激動地說:「臺灣的核廢料要放哪裡?不然放新北市好嗎?大家接受嗎?」他明言反對將核廢料放在高雄,認爲高雄用電自給,「爲何要在覈廢料沒有去處的時候,選擇核電?」強調不該讓地方揹負不該承擔的風險。

他並質疑,核電延役涉及安全檢查、核廢料處理等複雜程序,少說也需三至四年,卻在短時間內倉促通過,「是趕什麼?國民黨到底在急什麼?」呼籲正視程序問題,也要給社會更多討論空間,讓能源政策更清晰穩健。

高雄市議員邱俊憲今天上午議會質詢中,詢問市府對藍、白聯手在立院通過核電廠延役案的看法。記者王勇超/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