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完中秋2死囚聲請再審今開庭 一個「中山之狼」、一個縱火害5命
死囚「中山之狼」徐偉展、犯下基隆「女人心卡拉OK店」縱火5死案的林旺仁聲請再審,臺灣高等法院今將開訊問庭。憲法法庭去年作出憲判8號判決,嚴格限縮死刑適用與執行條件,當時37名聲請釋憲的死囚中,有3人暫時拿到「免死金牌」,有中度精神障礙手冊的林旺仁即爲其一。
徐偉展和潘姓表弟(判刑20年定讞)1996年10月10日深夜,在臺北市延平北路偷了一臺計程車,由徐駕車,潘裝酒醉躺在後座,尋找作案目標。兩人在士林搭載柯姓女子,以手銬銬住柯女,將車開到新店平廣路的廢棄屋,強劫柯女身上現金4千多元及金飾、手錶。擔心事蹟敗露,兩人將柯女帶到附近產業道路的香蕉林,先電擊、再勒頸,柯女窒息死亡,兩人挖掘坑洞埋屍。
徐偉展2011年被判死刑確定,檢察官原本依徐的自白,認定柯女遭性侵,但因從柯女屍體採得的檢體無法證實,而未論罪。徐除殺害柯女外,也被控在1996年6月間搶劫強姦高姓女子,10月間再與潘姓表弟、賴姓少年用計程車綁架張姓、莊姓2名女子,且連續強姦兩人;其中張女懷有身孕。
憲判8號判決限縮死刑適用和執行條件,並指名沈岐武、林旺仁和「驚世媳婦」林於如3人在相關機關修法前,不能執行死刑。
家住宜蘭的林旺仁,認爲妻子拋家棄子到基隆卡拉OK店上班,數度打電話到店裡質問,和店內的員工起爭執,決定縱火泄憤。2004年6月16日傍晚,林買了30元汽油裝入寶特瓶;晚上9點42分將裝有汽油的塑膠袋丟向基隆市義一路「女人心卡拉OK店」的樓梯間,再以打火機點燃後逃離,造成5死5傷慘劇。
法院審理時,林旺仁在法庭上雙手交叉胸前說,「不知法院爲何一拖再拖,我有神精病,我最大」;一再以腦部曾經受傷,會忘記事情,以精神病卸責。2011年11月,最高法院判林死刑定讞。
憲判8號理由中指出,林旺仁領有中度精神障礙手冊者,他和「情感性精神病」患者沈岐武、有憂鬱症和睡眠障礙的林於如在2024年9月20日憲法法庭判決出爐2年內,不會被槍決。
死囚林旺仁2004年6月16日在基隆巿義一路縱火,造成5死5傷慘劇。資料照片。記者牟玉珮/攝影
徐偉展1996年10月10日強劫柯姓女子現金4千多元及金飾、手錶,擔心事蹟敗露,和潘姓表弟將柯女帶到新店山區殺人滅口,挖坑埋屍,遭處死刑。徐聲請再審,高院今開庭審理。圖/本報記者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