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法官首審「境外殺人案」!小弟遞槍給大哥 幫助殺人判7年

通緝犯石茂強潛逃海外,去年在泰國被槍殺棄屍,泰國警方鎖定四名臺籍男子涉案,其中男子周昱帆從柬埔寨返臺被逮。檢方依殺人罪起訴開槍主嫌王𫟄騰與周昱帆,也是國民法官法上路後首件「境外殺人案」,臺北地院昨依幫助殺人罪判周七年徒刑。

周昱帆多年前從事殯葬業,並當公司老闆王𫟄騰的司機,得知王到泰國經營大麻店,從二○二三年起不時前往協助王拓展業務,借宿在王泰籍女友曼谷住處。

二○二四年二月廿五日凌晨,王𫟄騰、周昱帆和朋友許峰源、林廣源、石茂強等人,在王的租屋處會面,席間周遞K煙給石準備「放鬆」,王、石兩人因金錢糾紛起口角,王憤而朝石的左側太陽穴開槍,再將槍放回周的房間。石茂強因仍掙扎、呼救,王指示周取槍,又朝石的左後腦「補彈」。

周昱帆幫忙擦拭現場血跡,與王𫟄騰搭車去蘇凡納布國際機場附近棄屍,再前往柬埔寨,等到了首都金邊,周自認與命案無關,同月廿七日搭機返臺。

檢警調查,石茂強生前涉運輸毒品,好賭天九牌,在臺有筆五百萬元賭債未清償。王𫟄騰曾錄下自白影片給檢察官,聲稱殺人是自己所爲,石茂強長期跟他借錢吸毒,把他弄到傾家蕩產,當天石茂強除繼續要錢,還想威脅他女友,他咽不下這口氣才行兇。

檢方透過司法互助取得泰國警方蒐集的監視畫面,認爲王𫟄騰四人涉案事證明確,先依殺人罪起訴周昱帆與在逃的王𫟄騰。

國民法官審理時,周昱帆表示沒有法律知識,律見時才知自己的行爲構成幫助殺人,但自認是遭受王𫟄騰脅迫,當下「沒有選擇」。

檢察官提示錄影畫面,石茂強數度叫喊「救命」,王𫟄騰則催促周昱帆「快!再拿給我一枝」、「槍拿來給我」,石不斷求饒「兄弟對不起、對不起,我錯了」,當週拿着疑似槍枝的物品再現身,便傳出槍響。

審判長黃怡菁表示,合議庭認爲周昱帆事前不知王𫟄騰會殺人,看到槍擊後也嚇到,王要求去拿槍時,周基於順從習性去取槍,非共同正犯。

王𫟄騰在凌晨四點十一分開第一槍,四點十五分補槍,周昱帆明知老闆會殺人仍遞槍,構成幫助殺人。合議庭考量周坦承認罪、無前科,有望復歸社會,量處中度刑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