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臺中市黨部偽造罷免 34黨工今天全部認罪

國民黨臺中市黨部爲反制大罷免,第一組組長伍康龍下令與書記長陳劍鋒等33名幹部、黨工,以「抄寫黨員名冊」方式遞交罷免綠委蔡其昌、何欣純,命黨員自帶藍筆、黑筆交替抄寫,僞造4258分名冊,檢方依選罷法等起訴伍等34人;臺中地院今開庭,34人全部認罪。

臺中地院今上午9點半開庭,受命法官陳建宇開庭前逐一和到庭34名被告確認人別身分,並逐一就檢方起訴涉犯法條是否認罪,有無意見等。伍康龍表示,他沒有意見,全部認罪,陳劍鋒也說他全認罪,事後有和部分受害黨員和解,彌補自身罪過,其餘32人逐一回答均認罪、沒有意見。

律師劉鴻基表示,檢方起訴對陳劍鋒求重刑,今天由3名檢察官親自蒞庭讓他壓力很大,但請法官考量其抄寫忠貞黨員的名冊,應不是違背黨員意願,且經追認部分被害人意見也同意,另也主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經民進黨聲請釋憲,是否待結果出爐再行審理。

劉也說,陳等人因中央黨部要求對大罷免提出反制,加上社會輿論下,才提出抄寫黨員名冊方式,請庭上考量其等受迫壓力、自作聰明下才爲之。

律師朱逸羣說,有涉案黨工偵查中否認,是因不曾犯刑案且緊張、不敢承認,後經亡羊補牢選擇認罪,請法官考量本案是政黨性組織,服從性要求比民間企業要求高,黨員聽命行事,非自主性惡意,也不是決策者,請求從輕量刑;律師塗國慶則爲被告請求認罪協商。

檢察官吳升峰說,釋憲與否和本案犯罪事實無關,就算有關目前也是有效法條。檢察官郭逵也質疑,本案因抄寫黨員名冊而此,被告若繼續用名冊尋找被害人和解,恐有再犯疑慮。

臺中地檢起訴指出,國民黨臺中市黨部今年1月中、下旬,開會決議反制罷免,並針對綠營第一、第七選區立委蔡其昌、 何欣純發起罷免案,由藍營臺中市黨部第一組總幹事伍康龍擔任罷免事務總負責人,書記長陳劍鋒協助。

其等爲達臺中市第一、第七選區罷免案提議人數應達2235人、3297 人,爲求迅速達成人數門檻,伍起意使用抄寫國民黨黨員名冊方式,大量抄寫僞造;伍1月22日在黨部LINE羣組傳訊,要求執行長、副執行長隔天赴市黨部出席「專案講席」,還要攜帶藍筆、黑筆各1支。

檢方查出,23日「專案講習當天」伍康龍、陳劍鋒等34人出席,伍向與會人員說明罷免對象爲蔡其昌、何欣純,要求大量抄寫黨員名冊,還提醒「勿抄寫80歲以上黨員、勿寫簡體字、於黨員名冊註記已抄寫之人以避免重複抄寫、須以黑筆、藍筆交替書寫。」

檢方統計,伍康龍、陳劍鋒及黨員等34人,前後遞交中央選舉委員會的名冊,有高達4258份是僞造,痛批侵害選民隱私權,使罷免提議程序淪爲政治操作工具,更挑戰憲政秩序、破壞選舉罷免制度,依違反個資法、僞造文書等罪嫌起訴34人。

陳劍鋒。記者曾健祐/攝影

伍康龍。記者曾健祐/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