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復鄉等重建 850億預算二讀

衛福部長石崇良。(李念庭攝)

花蓮縣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重創光復鄉,行政院會通過《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災後復原重建特別條例》修正草案,送立法院審議,立法院會17日開會,民進黨團提議將此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在場立委未提出異議,全案逕付二讀待協商。衛福部長石崇良17日宣佈,花蓮災民3個月內醫療費用免除部分負擔,未來6個月也一律免繳健保費,由賑災基金會善款支應,並回溯至9月開始計算。

行政院會9日通過《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災後復原重建特別條例》相關修正草案,修正災區復原重建項目、匡列經費上限,以及特別條例與預算施行期間。原條例匡列金額爲600億元,修正追加250億元,規模達850億元。

不過,立院國民黨團主張花蓮堰塞湖事故應該另提《樺加沙風災暨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潰壩災後重建特別條例草案》,該法案於14日逕付二讀,將匡列200億元。

石崇良昨出席醫師公會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害醫療界賑災募款分享記者會,宣佈健保署已經公告災民及災區民衆的醫療費用及健保費減免。健保署長陳亮妤說明,爲減輕災民就醫負擔,針對行政院已公告光復鄉、鳳林鎮及萬榮鄉災區保險對象,災害發生起3個月內因災就醫,健保署將補助就醫部分負擔及住院膳食費用。

石崇良表示,公佈爲災區的花蓮縣光復、鳳林、萬榮鄉3個地區,符合受災救助等5類資格的民衆,未來6個月健保費也免繳,且不需申請手續等作業,衛福部會依《災害防救法》授權,直接向賑災基金會請款、由善款支應,從9月開始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