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領代理陝西寶雞不履行徵收土地補償法定職責案勝訴

2022年,陝西寶雞陳先生家的房屋因棚戶區改造被徵收,徵收方單獨與其侄兒簽訂補償協議,剝奪其他家庭成員的補償安置資格,導致家族祖宅被拆,委託冠領律師維權。律師通過信息公開、申請補償安置、行政訴訟等一系列法律程序,最終幫陳先生在2025年1月獲得勝訴判決,確定其享有獲得補償安置的權利,行政機關需限期向他作出補償安置決定。

陳先生家的祖宅佔地560多平米,產權登記爲陳先生、大哥、二弟及母親四人共有,其中近50平米房屋由陳先生長期居住使用。2018年,陳母去世,該房整體被納入棚戶區改造範圍。2022年,徵收方與陳先生大哥的兒子小陳簽訂補償協議後,房屋被拆,陳先生則被完全排除在補償範圍之外。無奈之下,陳先生委託北京冠領律所維權,律師蹇登榜、武佳昕受律所委派代理本案。

冠領律師通過代理陳先生申請政府信息公開,得知徵收方認定該房所有權人爲他的侄兒小陳,將小陳列爲合法的被徵收人。2023年初,律師代理陳先生向行政機關提出申請,要求對其長期使用的近50平米房屋進行補償,但未獲回覆。律師繼而向當地某縣法院提起行政訴訟。2023年10月,本案被寶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級審理。

庭審中,律師梳理房屋產權登記及陳家三兄弟對案涉房屋的居住使用情況,指出陳先生對其中近50平米房屋享有合法使用權,成功突破行政機關關於陳先生已在徵收前將房屋所有權處分給小陳父親的辯解;並以效力存疑爲由,推翻了小陳手中試圖證明其父親已獲得房屋所有權的一份調解協議,證明行政機關和本案第三人小陳的主張均缺乏證據。

2025年1月,法院經審理判如所請,判決行政機關限期向陳先生作出補償安置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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