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遭陸反壟斷調查 學者:可能與安卓作業系統有關
陸專家解讀谷歌被立案調查。(澎湃新聞)
北京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張晨穎5日在中共《人民日報》用戶端撰文指出,中國大陸市場監管總局網站2月4日公佈消息,美國谷歌公司因涉嫌違反大陸《反壟斷法》,被市場監管總局依法立案調查。這是依法對跨國公司壟斷行爲監管, 有利於維護國際市場公平競爭,促進產業創新發展。
張晨穎表示,谷歌公司是美國巨型科技企業,總市值超過2.3兆美元。近年來,谷歌公司深陷「壟斷泥潭」,頻繁受到各國反壟斷執法機構調查,據不完全統計,美、歐、日、韓等主要司法轄區對谷歌公司發起的反壟斷調查超過28次,被提起私人民事訴訟超過40起,相關案件涉及谷歌公司移動作業系統、應用商店、搜索引擎、廣告技術等幾乎所有主要業務。
2024年8月,美國哥倫比亞特區地方法院判決認定,谷歌公司搜索業務違反美國《謝爾曼法》,這是美國1998年微軟反壟斷案以來最大規模反壟斷案件。11月,美國司法部向法院提議拆分谷歌公司流覽器業務,起訴書稱:20年前谷歌成爲矽谷寵兒,生機勃勃的新創企業在新興互聯網搜索領域銳意創新。這樣的谷歌早已消失。今天谷歌是互聯網的壟斷守門人。
張晨穎稱,自2010年穀歌宣佈關閉中國大陸搜索業務後,谷歌公司在華業務相對有限,主要是向中國手機廠商提供安卓移動作業系統。此次反壟斷調查可能與谷歌公司的安卓作業系統業務有關。
一直以來,谷歌公司的安卓作業系統被業內詬病爲「假開源、真壟斷」。谷歌公司利用安卓移動作業系統的市場支配地位,在技術上和商業上,對中國手機廠商施加諸多限制和約束,特別是通過與軟硬體廠商、海外通信運營商等簽訂一系列協定,設置反分裂義務,嚴格限制開發安卓分支作業系統,要求預裝全套谷歌應用程式,等等。
這些限制措施與谷歌公司開發的應用商店、搜索引擎等產品服務相配合,構建起移動互聯網時代的強大商業生態,不僅強化了谷歌公司在移動作業系統市場的壟斷地位,而且排除、限制了移動作業系統等相關市場的競爭,阻礙了行業創新發展。
張晨穎分析,根據大陸《反壟斷法》規定:「境外的壟斷行爲,對境內市場競爭產生排除、限制影響的,適用本法。」因此,如果谷歌公司的相關行爲和做法對中國境內市場產生了影響,中國反壟斷執法機構具有管轄權。對谷歌公司開展反壟斷執法,與目前其他主要司法轄區的反壟斷執法之間不存在衝突,符合國際禮讓的基本原則,符合國際通行的反壟斷規則,是於法有據的專業執法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