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監總局啓動反壟斷調查,谷歌的“安卓霸權”要涼?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肖瀟 北京報道

2月4日,中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官方微信賬號“市說新語”發佈消息,宣佈谷歌因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已依法對其立案調查。

去年12月,市監總局對英偉達展開了類似的反壟斷調查,指控其涉嫌違反市場監管總局公告〔2020〕第16號,涉及一筆2020年達成、金額高達69億美元的收購交易。

與英偉達案例類似,2012年我國商務部也曾調查谷歌收購摩托羅拉的交易,並對谷歌設定了若干義務。但不同的是,本次市監總局的調查公告未提及谷歌的過往交易,也未透露具體違法細節。

這引發了許多疑問:谷歌的核心產品已離開中國多年,還存在哪些業務?本次調查可能產生哪些影響?

華東政法大學競爭法研究中心執行主任、經濟法學院副教授翟巍向21記者表示,市監總局對谷歌啓動反壟斷調查並不令人意外。“這是最新一起以監管維護公平競爭理念的反壟斷重要執法案件,在這一案件中形成的執法觀點和標準,將爲未來類似案件提供借鑑。”

翟巍分析,谷歌仍在安卓生態系統中扮演重要角色,同時也是中國企業出海的主要廣告投放平臺。他推測,本次調查涉及兩種可能性:一,與安卓生態系統關聯的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爲;二,限制我國企業出海的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爲及縱向壟斷協議行爲。

2006年,谷歌正式進軍中國市場,由李開復擔任中國區總裁,總部落腳在北京清華科技園。四年後的2010年,谷歌關閉了中國大陸的網頁搜索服務,李開復也於前一年離職。

彼時,谷歌公關部門的官方口徑是“將服務器遷移至香港”,隨後Gmail、谷歌地圖、YouTube等核心產品也陸續離開中國大陸市場。但這家總部位於美國加州的公司仍保留了一些業務,根據當時谷歌大中華區負責人的說法,“出口、展示廣告和移動互聯網廣告”是中國業務的三大發力點。

不難看出,廣告營銷仍是谷歌在中國的關鍵業務板塊。一位資深出海營銷人士告訴21記者,目前出海企業對谷歌廣告(Google Ads) 的需求是比較大的,用谷歌的關鍵字推廣、優化搜索排名,幾乎是出海企業的必經之路。

這一點在近年來中國跨境電商的崛起中尤爲明顯。例如,去年Temu(拼多多國際版)和Shein在超級碗、“黑五”等關鍵營銷節點都投入了鉅額廣告預算。有媒體援引知情人士消息稱,按支出費用計算,Temu可以躋身谷歌全球五大廣告客戶之列。

前述營銷人士表示,谷歌需要爲中國客戶提供的多爲輔助性服務。對於初次投放的出海企業,谷歌會提供廣告投放輔導,或者直接代投放廣告;對於投放運營商,谷歌還需要提供廣告賬戶的註冊下號、封號申訴等支持。

除了廣告營銷,谷歌中國業務還包括安卓系統和谷歌雲的支持服務。儘管谷歌曾明確表示其在中國的業務有限,但其仍向聯想、小米、Vivo等本土手機制造商提供安卓系統的技術支持。

天眼查顯示,目前谷歌的中國大陸實體包括谷歌廣告(上海)有限公司、谷歌信息技術(中國)有限公司及廣州分公司、北京谷翔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合資公司)、咕果信息技術(上海)有限公司及深圳分公司、澎集信息技術(上海)有限公司。這些公司大多由谷歌愛爾蘭控股無限公司控股,業務範圍與上述基本重合。

而谷歌官網的招聘列表顯示,北京、上海、廣州、深圳四地目前均有50+職位開放,主要涉及B端客戶服務,比如廣告和遊戲的銷售經理、谷歌雲客戶工程師、安卓開發者服務。

翟巍因此分析,谷歌之所以引起我國反壟斷調查,可能源自兩類行爲:一是安卓生態系統中的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爲;二是對我國企業出海的限制行爲,包括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縱向壟斷協議。

翟巍解釋,即使一家企業不具有市場支配地位,但如果它對交易相對人附加不合理的條件(如要求獨家交易),依然可能構成縱向壟斷協議。

目前,谷歌財報沒有單獨披露中國市場的數據,根據其2024年前三季度的財報,谷歌在包括中國在內的亞太地區(APAC)收入達到416.59億美元,佔比15.7%,次於美國和EMEA(歐洲、中東和非洲)市場。

清華大學國家戰略研究院特約研究員劉旭撰文指出,歐美都在對谷歌搜索引擎、在線廣告的壟斷行爲展開調查,因此也不排除我國此次調查涉及“域外競爭”的可能性。

根據我國《反壟斷法》第二條規定,中國境外的壟斷行爲,如果對境內市場競爭產生了排除、限制影響,也可適用本法。這意味着,谷歌的全球競爭行爲可能也在此次調查的考量範圍之內。

早在2012年,谷歌因收購摩托羅拉就遭到過中國商務部的反壟斷調查。

商務部在當時發佈的《關於附加限制性條件批准谷歌收購摩托羅拉移動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決定的公告》中,重點關注了幾大問題:安卓系統的免費開源、谷歌是否公平對待終端製造商、摩托羅拉移動專利的許可方式以及市場進入門檻。

調查的最終結論指出,安卓系統在“移動智能終端操作系統市場”佔據國內市場支配地位。谷歌有動機和動力提供更優待遇,例如爲摩托羅拉提供更新版本的安卓系統。

基於這一判斷,商務部要求谷歌履行四項義務,其中一項即是:必須以非歧視的方式對待所有安卓設備製造商,不得給予摩托羅拉特殊待遇。不過在2014年,聯想從谷歌手中收購摩托羅拉後,這項義務隨之解除。

根據多方消息,本次針對谷歌的反壟斷調查,很可能仍與安卓系統有關。

在翟巍看來,2012年的調查爲本次調查提供了參照背景,可以讓市監總局更直觀地分析谷歌涉嫌壟斷行爲的演化路徑。但要注意,“與2012年相比,現在的相關市場態勢、反壟斷監管範式,還有谷歌公司自身的經營生態都發生了巨大變化,有必要重新評估2012年調查結論的時效性。”

手機操作系統的市場中,近年常被提起的變化,是強勢崛起的華爲鴻蒙和舊有“霸主”谷歌安卓間的摩擦。由於美國製裁,華爲無法使用谷歌提供的安卓服務(GMS),包括谷歌商店、谷歌地圖、Gmail等應用,華爲也無法獲取安卓系統的最新版本。

在此背景下,去年10月,華爲正式發佈自研“純血”鴻蒙5.0操作系統,不再支持安卓應用程序。第三方機構TechInsights數據顯示,去年第三季度安卓系統的出貨量份額下降至70%,而華爲鴻蒙系統的出貨量份額從13%增至15%。

對比2011年的市場格局,當時的主流操作系統還是谷歌的安卓、諾基亞的塞班和蘋果的iOS。如今塞班已退出歷史舞臺,鴻蒙遭遇過安卓的“封鎖”,也開始搶奪安卓的市場份額。

另一處值得補充的背景是,谷歌因搜索業務、搜索瀏覽器和安卓系統,近幾年在全球範圍內頻遭反壟斷調查。

尤其是去年8月,美國公佈了一項“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判決,認爲谷歌的搜索業務違反了反壟斷法。儘管安卓爲開源操作系統——谷歌採取免費授權許可模式許可手機廠商使用,但美國司法部調查發現,過去數年裡谷歌向蘋果、三星和 Mozilla 等公司支付了263億美元,以確保其搜索引擎成爲這些設備和瀏覽器的默認選項。

爲此,美國司法部建議聯邦法院要求谷歌出售Chrome瀏覽器,或者出售安卓系統、禁止在安卓系統的手機上強制使用谷歌應用服務。法院還應強制谷歌在十年內與競爭對手共享其搜索結果和數據。谷歌則表示,公司將在確定補救措施後提起上訴。

在全球監管收緊的背景下,如果此次國內調查證實谷歌存在反壟斷行爲,谷歌可能面臨一系列嚴厲處罰。翟巍稱,谷歌不僅面臨沒收違法所得、罰款等行政處罰,而且可能被勒令整改商業模式。此外,谷歌還可能面對衍生的反壟斷司法訴訟,使國內客戶免受壟斷行爲的干擾和損害,保障國內客戶的公平和自主經營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