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赴「陸港澳」管制將擴大
政府日益緊縮兩岸交流,陸委會主委邱垂正昨(29)日在立法院答詢時表示,陸委會目前正在研議修法,將把所有赴陸、港、澳的公職人員(包括基層人員在內)納入規範管制,目前已就修法與各機關商量當中,待取得共識後就會推出。
針對基層公職人員究竟包括哪些對象?陸委會事後僅稱,兩岸條例研議修法方向,會對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赴陸管制有具體調整,完成內部研議後,會循法制作業程序對外預告及說明。
賴清德總統今年3月提出「賴17條」後,多位民進黨籍立委提案盼透過修正「兩岸條例」,以捍衛國安及防範中共滲透我內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昨日排審「兩岸條例」、「港澳條例」修正草案,邱垂正列席並備詢時說明公職人員赴陸、港、澳規範管制可能擴大。
國民黨立委張智倫昨天質詢時提到,監察院近期調查報告指出,過去十年,有318位文職公職人員違法或違規前往中國大陸,其中包含55位高階文官與263位基層人員,另外有165件警察人員違規赴陸案例。但高階公務人員跟基層處罰不同,53位違法赴陸的高階公務人員,內政部依照「兩岸條例」處罰,但沒有受任何行政處罰;反觀263位基層人員赴陸,多半依照考績相關規定受到記過處分,甚至有人遭記大過。「怎麼會有這種高官罰錢了事,基層要記過處罰,這樣的雙重標準?」
邱垂正稱,過去是透過一般人事管理,來處理11職等以下的基層同仁赴陸事項,但假日期間他們仍可自行前往中國大陸及港澳。他坦承,政府用一般的人事管理來處理十職等以下的基層赴陸情況,各個機關恐怕沒有那麼遵守法令,「未來我們看看,能不能有一個完整的修法,把所有的公職人員都納入,包括基層同仁都要遵守」。陸委會內部已在研議修法,取得共識後很快會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