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管理將滿30週年 內政部拚修法納管寵物與充電樁

內政部次長董建宏列席《公寓大廈管理條例》30週年公聽會並報告。胡順惠攝

社會變遷快速,從毛小孩成爲家庭一員,到電動車普及進入社區停車場,住宅管理面臨全新挑戰。《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即將屆滿30年,內政部次長董建宏10日透露,目前已着手研議將「寵物飼養管理」與「電動車充電樁設置」納入修法範疇,打造與時俱進的社區管理制度。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即將屆滿30週年,立法院內政委員會10日召開系列公聽會首場,主題聚焦「改善公寓大廈管理,政府應該做些什麼?」

董建宏指出,許多社區面對寵物干擾鄰居、犬隻糞便處理、充電樁申設與停車位爭議等問題,現行法令缺乏明確規範,導致管委會無法有效處理、住戶糾紛頻傳,正研擬透過修法,明定相關使用行爲標準與管理權責,讓社區不再陷入「有爭議、卻無法可管」的兩難。

除了新議題的納入,內政部也針對現行社區管理中的痛點,提出六大改善方向,針對經費不足方面,許多老舊社區因公共基金收不足、修繕費過高而無力維護基本設施。

董建宏表示,未來將強化地方政府的補助機制,針對公共通道與衛生環境等項目提供資源,同時要求管委會定期公開財務狀況,推動社區財務透明化,並透過專業課程,提升管理人員對設施設備與財務規劃的理解。

對於常見的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爭議,內政部將從教育訓練與法制保障雙管齊下,包含加強管理人對會議程序的認知、設置地方調處委員會,以及推廣公寓大廈自治管理手冊等工具,協助社區提升會議合法性與效率。未來若住戶違反決議、規約不服從,也可報請地方主管機關依法處理,避免社區陷入失序狀態。

針對社區內層出不窮的鄰里糾紛,內政部強調將強化主管機關的支援角色。現行條例已授權地方政府介入特定情況,住戶也可依據法律提供事證請求處置,讓社區管理組織不再孤立無援。而在合作廠商遴選部分,政府亦公開合格廠商名單,並推動縣市辦理優良廠商評選制度,避免因價格考量導致服務品質下滑,甚至產生利益輸送疑慮。

針對公設點交糾紛問題,內政部建議社區可委託第三方專業單位協助檢測與驗收,並強調若建商未依規交接,地方主管機關應依法裁罰。住戶若對設施品質不滿,也可透過消保機制提出申訴,保障消費者權益。

內政部回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過去30年曆程,指出條例從增設兒童防墜、長者安全設備,到公共基金信託化及無管委會社區的安全責任,都在迴應社會變化與住戶需求,並強調未來勢必將「寵物管理」與「充電樁設置」納入條文規範,並持續聽取民間團體與專家學者的建議,朝向法制更完備、管理更人性與彈性的方向邁進。

最後,內政部也強調,在推動社區管理制度的過程中,民間團體扮演不可或缺的角色。從法令宣導、專業人員培訓、優良組織遴選到成立輔導,皆仰賴民間力量與政府互補。未來將持續強化公私合作,攜手打造更宜居、更現代的社區環境,讓每一戶住家都能安心、舒適、被尊重地生活在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