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充電樁 高市議員促設專責單位

高雄市議員黃紹庭11日於議會質詢時,指高雄充電樁權管單位複雜,沒有局處能掌握確切充電樁數量,恐形成嚴重救災隱患。(任義宇攝)

臺灣去年增加近4萬輛電動車,顯示市場已進入成長期,但電動車充電樁、電池起火的安全隱患尚未化解,國民黨籍高市議員黃紹庭11日在議會質詢時提到,高雄充電樁權管單位複雜,無法精準掌握確切數量與位置恐影響救災,建議高市府成立專責單位改善;高雄市消防局、環保局答詢指出,加強推廣電動車的同時,也會強化充電樁管理。

黃紹庭昨日在議會質詢表示,去年全國新增近4萬輛電動車,高雄目前已有9428輛,顯示電動車數量持續增加,已勢不可擋,但充電樁依照場域不同,在住宅、停車場、百貨賣場與公家單位,分屬於工務局、交通局、經發局、環保局等單位管轄,形同「多頭馬車」。

黃紹庭也說,各單位所權管的充電樁數量約爲1350座,但消防局列管掌握的僅有1171座,有數量上的落差,這恐成爲嚴重救災隱患,隨着電動車數量持續成長,建議市府在中央訂出管理法規前,提前先訂定管理規範,併成立專責權管單位,此外,也要大力推廣電動車,順應時代所需。

消防局長王志平答詢時坦言,目前充電樁救災管理尚未有法規因應,且部分住宅設置的慢速充電樁,無須向臺電申請,容易形成管理黑數,會加強與臺電聯繫列冊管理,並強化用戶防災宣導。

環保局長張瑞琿則迴應,已向中央申請碳權計劃,可補助設置570座充電樁,預計在30年內至少取得64萬噸碳權,加速朝淨零目標邁進,至於是否成立專責單位管理充電樁,她們承諾會與市長陳其邁討論,看如何納編,以強化管理。

工務局表示,目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尚無針對社區大樓增設充電樁設置的相應規範,已邀集消防局等單位討論,提升公寓大廈設置充電設備後的消防安全;交通局說明,停車場設置充電樁,依規定需檢附規格表、產品驗證等資料才能通過審覈,公有停車場則全面要求配備防火毯、滅火器等設備維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