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赴陸申報 樑文傑:國營事業或約聘僱人員不在規範內
所有公務人員赴大陸都必須事先申報。圖爲行政院長卓榮泰(前排中)去年率新閣員拍大合照。(本報資料照片)
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樑文傑。(藍孝威攝)
據媒體報導,陸委會已經向行政院提出《兩岸條例》修正草案,要求所有公務人員赴大陸都必須事先申報。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樑文傑今天(5日)在例行記者會中迴應,現在所有的公務員赴陸都必須要覈准,但是有些機關根本不曉得有這個規定,甚至從未執行,「現在只是把機制更爲明確、放在法條裡面規範」,至於國營事業或是約聘僱人員則不在規範之內。
樑文傑表示,「所有公務人員赴大陸都必須事先申報」納入《兩岸條例》規範,修法內容還要經過行政院審查,在行政院還沒有通過之前,目前還不能講得太具體。
樑文傑表示,以現行制度來說,「所有的公務人員凡是要赴陸,都必須經過覈准。十職等以下是經過當事人所任職的機關覈准,11職等以上,是經過內政部覈准。有一些特殊人士涉及國安,或是縣市長或是政務人員,是由移民署組成的聯審會,包括陸委會在內,開會決定是否覈准。」
樑文傑指出,事實上,現在所有的公務員赴陸都必須要覈准,「但是有些機關根本不曉得有這項規定,或是有些機關根本沒有執行過這樣的規定。兩週前,監察委員林文程提出報告,只有陸委會和警政署非常遵守規則,但其他很多單位沒有遵守。所以我們現在要做的,其實是把目前已有的機制把它更明確,放入法條內規範。至於國營事業或是約聘僱人員,原本就沒有規範,未來也不打算納入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