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頸少女、槍斃證人灌雙桶屍 主謀2度判死…今都認罪但不想死

男子徐德益私吞300萬元土地交易款誣陷給17歲蔡姓少女割斷她脖子裝桶棄屍,又擅賣客戶土地獲利千萬元挨告,教唆6人押走黃姓證人射殺灌水泥裝桶,法院一、二審都判徐死刑,經最高法院撤銷,更一審今開庭,徐男原主張全部上訴,今沉默思索許久改口「僅就量刑上訴」,全部認罪。

臺中高分院更一審今開準備程序庭,因徐男先前主張全部上訴,今改口稱僅就「量刑」上訴,受命法官周淡怡再次確認、詢問徐男上訴範圍爲何,如僅針對量刑上訴,就原審犯罪事實有無爭執,換言之是否僅爭執是否判死刑?

徐男面對詢問陷入一陣沉默,緊盯着電腦螢幕上記載法官詢問筆錄,徐男的辯護人、律師李宣毅緩緩向他解釋法官問題,但徐男仍遲疑無法迴應,李就要他「勇敢一點」、「謹慎思考後自己向法官說。」

徐最後才說,僅對量刑上訴,犯罪事實不爭執,他都認罪。

因本件最高法院撤銷發回,理由包括先前送量刑前社會鑑定,就徐男復歸可能性部分,有調查及理由欠備的違法,且未調查矯正人員意見,更一審後續將重做鑑定。

李宣毅建議由輔仁大學社會工作學系副教授陳怡青負責,他表示陳有社工、犯罪防治多樣專業,且在第一線實務工作,是跨領域的專家。

公訴檢察官柯學航則認爲,應交由國立中正大學犯罪防治學系教授楊士隆及其團隊負責,楊身爲矯正教化專家,團隊鑑定經驗更豐富完整。

徐德益(35歲)2016年和王閔正做土地買賣、貸款,徐和陳姓女友、王男受託出售土地卻私吞380萬元,還不出錢就共謀誣陷給17歲蔡姓少女捲款潛逃;同年5月徐等朝蔡女灌酒,由陳女拿鐵錘重擊她頭,王接手猛捶,徐拿剪刀刺胸口、旋轉攪動剪刀,用菜刀割斷頸部慘死,遺體裝進塑膠桶內。

徐2018年放款時,張集喬得知死者黃男的何姓友人要辦土地貸款,就介紹給徐承接,徐拿到資就直接把土地賣掉得利2690萬元,何提告詐欺,徐擔心黃的證詞對他不利,2019年6月5日和林宥廷、王閔正、張集喬、童睿明、趙子真及宋文達等人,將黃射殺套袋灌鹽巴再做成桶屍掩埋。

徐德益接連殺害少女、黃姓證人再灌成「雙桶屍」,法院一、二審都依殺人罪判他死刑,經最高法院撤銷目前更一審中。圖/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