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吞百萬連殺少女、證人灌成雙桶屍 徐德益二審今仍判2個死刑

徐德益等人連殺少女、黃男,「雙桶屍」一案震驚社會,一、二審都判徐死刑。圖/報系資料照

臺中高分院二審今天上午部分撤銷改判,依2個殺人罪各判徐德益死刑,2個棄屍罪判2年2月、2年2月,應執行死刑,褫奪公權終身;依殺人罪判林宥廷無期徒刑,棄屍罪判1年4月,應執行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另依殺人罪判張集喬14年6月、棄屍罪判1年8月,應執行17年;依殺人罪判童睿明11年6月,應執行12年8月;依殺人罪判宋文達11年,應執行12年;依殺人罪判趙子真14年6月,棄屍罪判1年8月,應執行18年6月;其餘犯槍砲等罪駁回。另王閔正部分,二審去年7月已撤銷,仍判王無期徒刑。

檢警調查,徐德益(35歲)2016年和王閔正一起做土地買賣、貸款,因王上網認識蔡姓少女(17歲),後徐和陳姓女友(犯案時僅15歲,由少年法庭審理)、王於受託辦理土地繼承登記及出售將一筆380萬元資金花光,還不出錢竟共謀殺害蔡並誣陷她捲款潛逃。

同年5月衆人在新竹租屋處朝蔡女灌酒,徐假借神明起乩指責蔡不知檢討,由陳女拿鐵錘重擊她頭,王再接手猛捶,徐則拿剪刀刺她胸口、旋轉攪動剪刀,最後用菜刀割斷頸部慘死,再將遺體裝進塑膠桶內,載往徐父豐原老家藏放。

另外,徐德益2018年因放款認識同夥林宥廷、張集喬,張得知死者黃男的何姓友人要辦土地貸款,由張介紹給徐承接,未料等到何交付相關文件,徐等卻直接把土地賣掉得利2690萬元。

何不滿提告詐欺,徐擔心黃證詞對他不利,2019年6月5日找陳姓女友、林、王、張、童、趙及宋等人,趁黃開完庭走出臺中地檢署押走人,帶到太平區一處狗場痛毆,由張、趙對黃脖子注射海洛因的毒針,再由林朝他頭部開槍射殺,最後把遺體套袋倒鹽巴、水泥裝桶拿去苗栗銅鑼掩埋。

臺中地院一審2022年4月7日宣判,認定徐德益殺害蔡姓少女、黃男,手段極端殘酷,顯具有特別殘暴性,屬公政公約所稱的「情節最嚴重犯行」,有永久與世隔絕必要,求其生而不可得,依2個殺人罪均判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其餘同夥各判12年8月至19年6月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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