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姐遭辱「自認智商比柯文哲還高」 提告求償敗訴

高雄市某公司洪姓女員工,因不滿另一名暱稱「高雄一姐」的曾姓女同事工作偷懶,便在公司羣組內開酸「有個一姐自認爲智商比柯文哲還高,專挑輕鬆的工作做」,讓被影射的曾女覺得受辱,提告誹謗並求償3萬元,不過橋頭地院法官認爲洪女言行只是主觀意見表達,因此判洪女免賠、駁回曾女告訴。

判決書指出,洪姓女子與曾姓女子都在公司內擔任理貨員,平時工作內容需要替貨品刷料、收料、籠車定位,但洪女疑不滿曾女工作偷懶,便在LINE羣組「最猛大夜班」中傳訊息開酸「在公司,有個一姐自認爲智商比柯文哲還高,專挑輕鬆的工作做,我們的智商沒他高都不會挑」。

洪女訊息中提到「他只會做手刷料而已,收料,籠車定位,這些都是笨笨的人才會去做的事,常常一手刷完,不是躲進廁所,半天出不來,不然就是做做樣子,去做自己喜歡做的事」。雖訊息未指名道姓,但曾女認爲洪女就是在罵她,因此提告求償。

洪女辯稱,是曾女自己要對號入座,在羣組傳的訊息並非針對曾女,而在訊息中提到的「一姐」,只是指資深女員工,不是特定指曾女。

不過曾女也反駁,稱在公司同事都是稱她爲「一姐」,她在羣組中使用的暱稱也是「高雄一姐」,因此認定洪女就是在罵她。

橋頭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爲,洪女雖確實有在公司羣組傳訊息,但曾女並沒有舉證在公司同事都會叫她「一姐」,法官更認爲在人口衆多的高雄市,自封自己是「一姐」的人多到不知道有多少,因此難以定論。

法官指出,洪女只是基於主觀價值判斷表達意見,且工作分配是否公平本來就可受公評,很難說洪女就有罵人而需要賠償,因此判洪女免賠,駁回曾女提出的告訴,全案仍可上訴。

橋頭地方法院。記者巫鴻瑋/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