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了又告!高雄自助洗車場遭鄰二度提告 業者關門仍敗訴

雖然王男對頻繁訴訟與檢舉感到不堪其擾,索性結束洗車場營業,但法院審酌侵害程度後,判王男應賠償徐女精神慰撫金2萬元。(資料照片)

高雄市一間24小時自助洗車場,因客戶夜間產生噪音擾人,被鄰近住戶徐姓女子檢舉甚至提告,王姓業主遭法院判賠2萬元,於是接連祭出降噪措施,但還是再次被徐女以同樣原因提告,王男無奈選擇結束營業,原以爲可以息事寧人,卻仍然在第二次法院攻防失利,又被判賠2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男子於2020年7月投資10萬元,在三民區開設24小時營業的自助洗車場,家住洗車場附近的徐姓女子,因不堪夜間洗車場客人使用高壓水槍與風槍所產生刺耳聲響,影響生活作息與睡眠品質,於2021年向法院提告,主張求償醫療與精神損害10萬元,法院審理後認定噪音確有干擾,判王男賠償2萬元。

王男爲改善鄰里關係與降低干擾,隨後規定自晚上10時後,顧客不得使用風槍,並在深夜部分關閉照明,引導顧客至封閉區域洗車,希望減少噪音干擾。不料徐女仍認爲噪音擾人,除了持續報警檢舉,並再次提告求償10萬元,要求限制營業時間爲早上8時至晚上10時。

王男對頻繁訴訟與檢舉感到不堪其擾,索性結束洗車場營業;他向法院表示,環保局曾實地稽查,並未發現噪音超標,不應再次賠償。但法官認爲,環保局檢查僅是特定時間,無法推論其他深夜時段無噪音擾鄰情形,且噪音確曾造成徐女困擾,應予以適當補償,法院審酌侵害程度後,判王男應賠償徐女精神慰撫金2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