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 小三傳訊嗆正宮 跟騷法判刑
高雄市一名女子與人夫發生婚外情,還不斷傳訊息挑釁正宮,高雄法院審理後,依違反《跟蹤騷擾防制法》,判處拘役30天。可上訴。(本報資料照片)
高雄市一名女子與人夫發生婚外情,竟主動傳訊予正宮,內容寫:「我完勝妳」、「沒有孩子妳還有什麼」等挑釁文字,正宮不堪其擾告上法院,雖女子否認犯行,辯稱不知道這算騷擾,但高雄地院法官認定她對正宮反覆實施侵擾,符合《跟蹤騷擾防制法》要件,判處她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1名女子與人夫發生婚外情,去年3月14日至22日間,她不斷傳訊息嗆正宮:「他說過,我完勝妳,個性、外表、身材、談吐」、「尤其說你是素顏不好看,需要靠睫毛和化妝,我則是不用就好看」、「沒有孩子妳還有什麼」、「到底妳是怎樣讓老公變這樣」等帶有揶揄意味文字。
正宮收到訊息後,要她拿出證據,但女子卻只是持續傳送騷擾簡訊,知道對方狀況不好,繼續出言挑釁;「怎麼這麼愛學我啊?什麼都要學」,正宮心情大受影響,崩潰報警求助。
判決指出,女子矢口否認犯行,辯稱是正宮想知道事實,不知道這是刺激、騷擾等語。法官根據對話紀錄,正宮也曾傳訊反擊:「跟你的對話,我也會最後封鎖刪除」,之後也不再回應,但女子卻還反覆、持續傳送與性及性別有關訊息,甚至揚言將影響人夫工作。
法官考量她對正宮反覆實施侵擾,讓人處於不安環境中,在惶恐下度日,承受精神上的困擾苦痛,嚴重影響正常生活,且雙方未達成和解,依《跟蹤騷擾防制法》判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