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女監驚傳鬥毆!分享會客菜被嫌 她狂揍舍友:見1次打1次
▲李女分享家人帶來的會客菜,卻遭舍友出言嘲諷,氣得狂歐舍友。(示意圖/記者黃宥寧攝)
記者許宥孺/高雄報導
高雄女子監獄發生舍友糾紛!一名李姓女受刑人帶着家人送來的會客菜要和舍友分享,但一名羅姓女受刑人卻酸言酸語,李女認爲家人的心意被糟蹋,當場氣炸拿保溫瓶狂K羅女的頭部,更撂話:「見一次打一次」。羅女被爆頭又被恐嚇,嚇得對李女提告傷害,高雄地院判處李女4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李女和羅女都是高雄女監受刑人、同房舍友。這起事件發生在今年1月15日晚間7點多,李女的家人特地買會客菜,讓李女跟舍友分享,但羅女疑似不領情,還出言嘲諷。李女不滿家人的心意被羅女誤解,當場爆氣,持保溫瓶狂歐羅女的頭部,造成羅女受傷。
衝突並未因此平息,李女被監獄主管帶離舍房時,她還對着舍房內的大聲喊道:「見一次打一次!」這番話讓羅女聽後心生畏懼,感到生命及身體安全受到威脅,便對李女提出傷害告訴。
李女在偵訊中坦承曾持保溫瓶毆打羅女,也承認說出威脅性的話語,但她否認有恐嚇意圖,辯稱「見一次打一次!」這句話是對監獄主管說的。
然而法院審理時,2位在場的同房舍友都證稱,李女當時的臉是對着舍房裡講的,且音量很大。此外,李女也坦承,當時因羅女的言論讓她感到受辱而動手,顯示她有恐嚇動機。
法官認爲,李女口出「見一次打一次」的言語,考量社會常情,已足以使一般人對生命、身體安全產生畏懼,符合刑法上恐嚇的定義,羅女也在偵訊中也表示因此心生畏懼。
法官指出,李女迄今未與羅女和解或取得原諒,衡量李女的經濟狀況、前科素行,依傷害罪判處李女4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