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 分享會客菜被嫌 女受刑人抓狂
李姓女受刑人不滿遭侮辱,先拿保溫瓶打羅姓女舍友,還嗆聲:「見一次打一次」,羅女反告她,高雄法院審理後,依犯傷害罪,判處4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可上訴。(本報資料照片)
李姓女子因案在高雄女子監獄服刑,家人前來探監還帶了會客菜,她大方分享給同舍房友們,但卻遭其中1名羅姓女受刑人言語侮辱,李女不滿家人心意被嫌棄,先爆氣拿保溫瓶打羅女,還嗆「見一次打一次」,羅女反告她,高雄法院審理後,依傷害罪判處4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今年1月15日晚間7時許,在高雄女監服刑的李姓女子的家人前來探監,還特別帶會客菜讓她與同房獄友分享,讓她們在監獄裡也能吃到熟悉的家常味道。李女將菜拿出來分享後,羅姓女受刑人疑似不領情還出言羞辱,讓李女相當不滿,先拿着保溫瓶毆打羅女頭部,一旁牢友見狀趕緊把雙方拉開,監獄主管也趕到現場,將李女帶離牢房。
但衝突仍未平息,李女步出牢房時又對着舍房內大嗆「我以後見妳一次就打妳一次」,羅女擔心自身安危提告。
高雄地檢署偵查時,李女坦承犯行,說自己家人特地買會客菜請她分給大家,卻被羅女講成那樣,侮辱到她及家人的心意,因此才生氣動手打人,被依《刑法》恐嚇危害安全罪、傷害等罪起訴。
但李女在高雄法院審理時卻翻供,否認自己有恐嚇室友,她辯稱自己當時是在舍房外面,且是針對舍房主管,並沒有指名道姓。
法官傳喚同房另2名目擊女受刑人作證,2人均指稱,當時主管是站在李女旁邊和後面,但她是朝着舍房內嗆聲,語氣就是對着羅女,聲音相當大聲,考量雙方尚未和解,依較重的傷害罪判她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