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分屍案兇嫌恐只被判無期徒刑?柯志恩:司法不能成為幫兇

高雄發生連續殺人案,73歲張姓老翁涉殺害75歲大嫂與兩名7旬婦人,警方研判恐怕全遭殘忍分屍,震驚社會。立委柯志恩質疑,什麼刑度的法才能讓兇嫌幡然悔悟,張嫌曾被判處無期徒刑,出獄後,竟然變本加厲連殺3婦,「是否代表我們的司法,也是間接造成這3名被害人不幸的幫兇?」

柯志恩表示,令人髮指是,張嫌犯案後,殘忍將被害人分屍丟棄河中,再走到一旁橋上冷眼旁觀,甚至選在晚上人聲鼎沸時段,大搖大擺穿越人羣外出棄屍,此種冷血行徑讓人不寒而慄,也帶給高雄市民深深恐懼。

張嫌曾是職業軍人,服役期間犯下性侵、搶奪、竊盜等罪,被軍法判無期徒刑,服刑十10年後假釋出獄,現在又涉嫌犯下連續殺人案,殺害3名無辜被害人,天理難容。

正當高雄市長陳其邁義正嚴詞痛批兇手「泯滅人性,不可原諒、罪大惡極」,請檢警務必將歹徒繩之以法之際,她不禁要問,不知道什麼刑度的法,符合陳市長所期望,達到制裁這名兇手的標準,是死刑?還是無期徒刑?

就如檢警所調查,這名兇嫌曾被軍法判處無期徒刑,出獄後,不但沒有悔悟曾犯的過錯,竟然變本加厲,連續殺害3名包括他兄嫂在內的無辜婦人,就算再判他一次無期徒刑,能夠真的讓他悔悟?能夠消滅他的罪愆嗎?

柯志恩說,許多民衆看待這起連續殺人案都認爲唯一死刑,才能讓兇手伏法還家屬公道,然而憲法法庭去年做出死刑釋憲案中,墊高了判處死刑門檻,各級法院合議庭法官必須一致決才能判死,雖然判死沒有違憲,卻也被社會大衆認爲「實質廢死」。

柯說,兇嫌已被裁定收押禁見,包括犯案動機等細節,檢警都還在調查,面對如此冷血殘忍犯案手段,檢警必會付出全部心力釐清真相,並依法量刑起訴,如果最後進到司法審判程序,這名曾被判無期徒刑假釋出獄又犯案的連環殺人犯,最終又被判了無期徒刑,這是否代表我們的司法,也是間接造成這三名被害人不幸的幫兇?

立委柯志恩。圖/取自柯志恩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