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連鎖火鍋店菜盤驚見老鼠 衛生局開罰3萬元 限期改善

衛生局人員現場查察發現,作業場所紙箱未保持清潔、員工物品未專區放置等問題,業者雖已投保產品責任險,並委託合格業者進行病媒防治,但衛生局仍要求限期改善,若屆期未改善,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及第44條規定,裁罰6萬元以上至2億元以下罰鍰。(高雄市衛生局提供/林雅惠高雄傳真)

高雄市大樹區一間連鎖火鍋店近日被民衆在社羣媒體反映餐桌菜盤出現老鼠,衛生局接獲反映後表示,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7條,已對業者裁罰新臺幣3萬元,並要求限期改善店內衛生及作業缺失。

高雄市衛生局指出,本案未接獲民衆正式陳情,但接獲影片反映後立即派員前往查察,現場並未發現鼠跡;業者表示,影片拍攝地點確實爲店面,並已接獲消費者反映。

衛生局人員現場查察發現,作業場所紙箱未保持清潔、員工物品未專區放置等問題,業者雖已投保產品責任險,並委託合格業者進行病媒防治,但衛生局仍要求限期改善,若屆期未改善,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及第44條規定,裁罰6萬元以上至2億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提醒,餐飲業者應設置防止病媒入侵設施,落實「不讓鼠來、不讓鼠吃、不讓鼠住」三不措施,妥善覆蓋食材及廚餘,加強環境清理及從業人員衛生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