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分屍狂魔張介宗首開庭 辯稱「已籤器捐不可能殺人」

高雄張介宗殺人分屍案14日召開準備程序庭,張當庭提交陳訴狀希望速審速決,自己將不會提出上訴。(中時資料照)

今(2025)年初社會矚目的高雄殺人分屍案,嫌犯張介宗連續殺害3人支解棄屍,遭求處3個死刑,14日高雄地院召開準備程序庭;庭上檢辯雙方,對於張介宗送醫院鑑定事項產生歧異,最後法官裁決,請凱旋醫院納入犯罪學專家,鑑定內容交由鑑定團隊,以專業判斷髮問;張介宗則在庭上遞交一份陳訴狀,否認自己行兇,辯稱多年前就簽下器官捐贈同意書,對社會無慾無求,怎會殺害友人。而被害人家屬亦出庭,但全程僅坐在一旁,未發一語或以書面表示意見。

高雄73歲男子張介宗,涉嫌疑似因財務等誘因,勒斃黃姓大嫂等3名7旬婦人後,再分屍棄置在前鎮河,高雄地檢署5月依殺人、竊盜等罪起訴張介宗,一共求處3個死刑;高雄地院採國民法庭審理,於14日召開準備程序庭,借提在押中的張介宗,在庭上也全程由兩名法警戒護;遇害的3名婦人兒女,在審理前聲請訴訟參與獲准,也出庭參與了審理。

準備庭中檢方提出,因張介宗所犯下的是連續殺人分屍案,犯罪需求與人格形成都有特殊性質,因此要求將他送凱旋醫院,並邀請犯罪學專家參與作量刑前鑑定;但張介宗的辯護律師認爲,他並沒有認罪,因此檢方所申請對張所作犯罪動機、成因需求等鑑定,違反不自證己罪之原則,因此提出異議。

最後法官審酌兩造說法,裁示將請凱旋醫院以醫療專業,另外再聘請犯罪學專家,對張介宗進行量刑前鑑定;對於辯護律師提出疑慮,若問題涉及犯罪事實,張介宗可以行使保持緘默權力,法官還當庭一再提醒張介宗,雖然一定要出席鑑定,但若是對於不利自己的問題可以行使緘默權。

法官也當庭詢問出席的被害人家屬有無意見要提出,3位家屬均未提意見,反倒是張介宗在沒有跟律師商量下,提出了一份自己手寫陳訴狀並當庭念出,他表示自己多年前就已經簽下器官捐贈同意書,對社會已經無慾無求,更不可能殺害友人,此外他也請求法院速審速決不要浪費社會資源,自己判決後也不會提起上訴,若是判決死刑希望執行後,將器官捐贈給高醫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