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屍魔張介宗 檢求處3個死刑

高雄連續殺人魔張介宗涉嫌殺害3名7旬婦人,高雄地檢署求處3個死刑。(本報資料照片)

73歲連續殺人魔張介宗勒斃黃姓大嫂等3名7旬婦人後,竟以銳器分屍將遺骸存放冰箱,再伺機分批棄置在前鎮河,高雄地檢署調查,除黃姓大嫂外,張翁殺害其他2人動機未明,28日依殺人等罪起訴張介宗,並具體求處3個死刑。高雄地院移審後裁定羈押3個月。

這起引發社會關注的連續殺人分屍案,首名被害人爲張介宗75歲黃姓大嫂,由於張居住的前鎮區公寓爲黃婦兒子所有,他疑不滿大嫂多次催促搬遷,2024年11月29日,趁大嫂入屋後將她勒斃,並將肢解的屍塊冰存在冰箱,再分批將頭顱、屍塊與衣物棄置於前鎮區五號船渠,事後還拿着大嫂的提款卡盜領5000元。

檢警查出,張介宗去年底在三民公園接近75歲張姓婦人,並以電話邀張婦1月17日到家作客,但張介宗卻在張婦進屋後以布條將她勒斃,再以剪刀、尖嘴鉗等銳器分屍。檢警調閱監視器發現,張作案後疑似8度外出棄屍,還以張婦的敬老卡搭乘捷運和渡輪,製造假象。

張介宗殺害2人後並未收手,又於2月1日在左營萬年縣公園接近71歲林姓婦人,隔日他約林婦到家,並以相同手法殺人,張還在剃除林婦毛髮後分屍。

檢警今年2月5日將張拘提到案,採證後在住處發現3名婦人血跡,經調閱監視器、打撈屍塊,檢方認定張介宗涉犯殺人、損壞及遺棄屍體、竊盜等罪,且被害人數、犯罪手段、犯罪情節等已達最嚴重程度,偵結後求處3個死刑。被害家屬低調回應「已知此事」,婉拒受訪。

昨日下午全案移審高雄地院,檢方在羈押庭中主張,張介宗遭逮前,曾丟棄1把藍色菜刀和寫有被害人名字的字條,有滅證、逃亡可能。但張始終否認殺人,強調殺對方沒有好處,「如果要跑,警察第一次找上門時早跑了」;至於字條部分,他則稱是「練字」。

法官審酌後認爲張有逃亡、滅證之虞,且相近時間內殺害數名被害人,有再犯之虞,裁定羈押3月,並禁止接見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