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介宗涉分屍3婦人 遭檢起訴求處3死刑
高雄七十三歲老翁張介宗涉連續殺人分屍,檢方昨天依殺人等罪起訴張,向法院求處三個死刑。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高雄七十三歲老翁張介宗被控連續殺害兄嫂等三名婦人,分屍拋入港區,他被捕後始終否認犯案,高雄地檢署依相關事證認定他涉嫌重大,昨天依殺人等罪嫌起訴,並以張手段兇殘求處三個死刑。
張落網後被收押迄今,昨起訴後移審高雄地方法院,張仍喊冤「沒有殺人」,強調無殺人動機,法官依證人證述及採樣結果,張犯案後有搬屍、清理現場等行爲,足認有逃亡及湮滅、僞造、變造證據之虞,且涉嫌殺害數人,應有反覆實施殺人之虞,裁定繼續羈押禁見三個月。
張介宗被控先後殺害七十五歲兄嫂張黃姓婦人、左營區七十五歲張姓婦人及楠梓區七十一歲趙林姓婦人,均肢解分屍,丟入前鎮區五號船渠水中。
檢警調查,張嫌兄嫂去年十一月廿九日先遇害,疑因多次催促張搬離老家,遭張勒斃後用榔頭及刀具肢解,屍塊冰存廚房冰箱,張當晚到隔天清晨騎腳踏車陸續到河邊丟棄,並盜用她提款卡領取五千元。
張後來在三民公園認識張姓婦人,今年一月十七日約她到家中以紅色碎布條勒斃,再以剪刀、尖嘴鉗肢解,同樣棄屍五號船渠,並使用死者敬老卡盜刷十三次搭捷運及渡輪。
張再鎖定左營萬年縣公園認識的趙林姓婦人,二月二日約到家中勒斃,剃光全身毛髮,拿牛排刀及鉗子分屍,棄屍同地點。
檢方認定張介宗涉犯殺人、損壞及遺棄屍體、竊盜、以不正方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得他人之物、以不正方法由收費設備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等罪,且手段兇殘,起訴求處三個死刑;並以張曾丟棄一把藍色菜刀及寫有被害人姓名字條,有滅證之虞,有高度逃亡可能,請求繼續羈押獲准。
張介宗昨移審時仍強調沒有殺人,稱與三名被害人是好友,沒有殺人意圖,「我殺她們幹嘛?又沒好處可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