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大帝國舞廳淪毒窟 10幹部販毒判刑
高雄大帝國舞廳前年遭檢警憲人員大舉搜索後,查獲幹部販毒及毒品,當時搜索時,桌上杯盤狼藉來不及收拾。圖/橋頭地檢署提供
檢警調查,在大帝國舞廳任職的黃女等人,二○二○年起至前年四月間,若有吸食毒品客人前往消費,便會安排吸毒女公關前往「煙桌」坐檯;舞廳顧客在「煙桌」施用毒品或購毒助興,可選擇具有隱蔽性的包廂,若舞廳幹部得知警方臨檢,便會打開包廂內提示燈號,好讓客人、女公關提前銷燬毒品。
橋頭地檢署前年接獲大帝國舞廳販毒情資,指揮高雄市警岡山分局偵辦,警方爲取得足夠證據,多次假扮酒客前往消費,提出用毒需求後,舞廳內黃姓幹部等人果然按需求提供毒咖啡包或K他命等毒品助興。
檢警前年四月九日發動搜索,由橋檢檢察官楊翊妘指揮,動員近百名憲兵、警察,且爲保密未讓轄區警方參與,當天搜索結束,大帝國便被勒令歇業,重罰六百萬元。
橋檢偵結,將舞廳蕭姓、黃姓、朱姓、陳姓等大班、小大班幹部共十人,依販賣三級毒品等罪起訴,部分幹部於偵查中自白,建請法院量處適當刑度;十人中有五人因戶籍地移轉管轄由高雄地方法院審理,雄院今年三月一審審結,陳姓、徐姓、曹姓、胡姓、黃姓女幹部處四年四月至四年十月不等徒刑。
橋院部分,合議庭依蕭姓、黃姓、朱姓、陳姓、王姓女幹部涉案程度輕重,依販賣第三級毒品等罪,判刑一年十一月至四年四月不等。兩案均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