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知名舞廳店內販毒 5名女幹部二審維持重刑

二審合議庭認定5名酒店幹部,行爲已非單次違法,而是長期配合經營場所繫統性販毒,對社會危害重大,不符減輕條件,最終駁回上訴。(資料照片)

高雄苓雅區知名舞廳「大帝國」,因設置「煙桌」供客人施用毒品助興,於2023年遭檢警大規模搜索查緝。包括陳姓女大班在內的5名幹部,涉嫌聯繫毒品與坐檯安排,遭高雄地院一審依販賣第三級毒品罪,判處4年4月至4年10月不等徒刑。5人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二審認定他們涉案情節重大,維持原判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2020年至2023年4月間,陳姓、黃姓、徐姓、曹姓與胡姓女子分別在大帝國舞廳擔任幹部,檢警調查發現,舞廳若接獲顧客有施用毒品需求,幹部便會安排會吸毒的女公關赴「煙桌」坐檯陪伴,並暗中供應毒品,包括毒咖啡包、K他命等,形成穩定的販毒機制。

所謂「煙桌」爲設於舞廳深處、遠離出入口的包廂,不易被臨檢查獲,舞廳內部更設有預警燈號與逃避空間,若臨檢訊息曝光,可迅速銷燬毒品,甚至將毒品移藏至車輛或隱蔽角落,避開查緝。

橋頭地檢署接獲情資後,指揮警方多次喬裝顧客臥底蒐證, 2023年4月9日凌晨發動搜索,由檢察官楊翊妘指揮、調動近百名警憲,未通知轄區警力以防走漏風聲,一舉查獲大量涉案人員,並勒令大帝國停業,處以600萬元罰鍰。

檢方偵結後,將10名幹部依販賣三級毒品等罪起訴,其中5人因戶籍地管轄異動,移由高雄地院審理。雄院今年3月一審宣判,陳女、黃女、徐女各判4年10月徒刑,曹女、胡女分別爲4年6月及4年4月。

5人不服上訴,二審合議庭認定其已非單次違法,而是長期配合經營場所繫統性販毒,行爲對社會危害重大,不符減輕條件,最終駁回上訴,維持原審刑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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