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歲出頭淪爲販毒工具 雲林沿海2毒窟遭破11人遭訴
雲林地檢署最近在雲林沿海鄉鎮破獲2個以年輕人爲下線的販毒集團。(本報資料照片)
雲林縣沿海鄉的口湖鄉、麥寮鄉最近遭檢警破獲2個製作及販售託咪酯煙、彩虹煙的販毒據點,首腦均以剛成年的20多歲年輕人爲工具, 3月間11名相關販毒男子遭逮捕並羈押,其中8人年僅20歲左右。
雲檢指出,檢察官曹瑞宏指揮台南市政府警察局、雲林縣警察局北港分局成立專案小組偵辦一年多,長期監控及蒐證,破獲這2起重大毒品案件,這2個販毒集團吸收甫成年的年輕人販毒,並以民間工程行業掩護據點,成員熟悉檢警查緝手法,增加辦案難度。
專案小組今年3月25日同步執行搜索,扣得託咪酯煙彈(俗稱喪屍煙彈)、彩虹煙1萬2340支、毒品咖啡包924包、愷他命880.88克等物,捕並羈押11名被告,其中有8人年僅20歲左右。
雲林地檢署表示,第一案是35歲陳男招募26歲柯男、21歲黃男加入販毒,首腦陳男在口湖鄉的住處內自行混制依託咪酯調味液製成毒品煙彈,並轉賣毒品咖啡包、彩虹煙。
第二案的首腦是38歲的張男,2024年4月起組織販毒集團,招募21歲賴男、20歲雷男、28歲許男、27歲林男、25歲許男、20歲蘇男,利用張男位於麥寮鄉之住宅,及34歲林男經營的工程行作爲毒品儲存及販售據點,包括彩虹煙、愷他命、甲基安非他命與毒品咖啡包。
上述2個案件都已於5月底偵查終結,以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2項、第3項製造、販賣第二、三及毒品及違反組織犯罪條例第3項發起、參與犯罪組織等罪嫌提起公訴。
指揮偵辦的雲林地檢署檢察官曹瑞宏獲最高檢察署「第12波安居緝毒專案」表揚有功人員,雲林地檢署檢察長黃智勇10日率曹瑞宏檢察官及承辦員警受行政院長卓榮泰表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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