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28歲男健身房鍛鍊中風癱瘓 家屬求償遭駁回
高雄地院法官認爲健身房並無延誤送醫或疏於處置,最終判決駁回家屬求償。(資料照片)
28歲王姓男子在知名連鎖健身房接受一對一教練課後,突然身體不適跌倒,10分鐘內陷入昏迷,送醫後被診斷爲非外傷性腦出血,雖經搶救保住性命,卻留下左半身偏癱、需靠輪椅與他人照護等後遺症,王男父母不滿健身房未及早發現異狀延誤就醫,提告求償340萬餘元,不過高雄地院審理後認爲健身房無過失,判決免賠。
判決指出,王男平時有爬山、打羽球等運動習慣,自2020年3月起在該健身房運動,並於9月開始上教練課, 11月24日晚間8時許結束,剛結束1小時課程,他又自行操作健身器材,8時38分王男跌坐地面,4分鐘後健身房員工發現異狀主動關心,隨即報案,救護人員抵達時王男已昏迷。
王男被送往高雄長庚醫院急診,經診斷爲顱內硬腦膜動靜脈廔管破裂出血等多項病症,導致永久性失能,家屬認爲健身房員工未能即時辨識異常、及時送醫,導致病情惡化,因此提告向健身房求償340萬餘元
健身房方面則主張,王男在課程與訓練過程中未反映任何不適,事發前亦簽署聲明確認自身健康良好,且員工於發現異常後,即刻報警送醫,未涉怠忽
法官調閱監視器畫面並函詢醫院意見,認爲王男非腦內出血高風險族羣,即使當時有撫頭等動作,也難據此立即推斷其爲腦中風,且他爲成年人,對自身健康狀況應有基本認知與責任,無證據顯示健身房員工有延誤送醫或疏於處置,最終判決駁回家屬求償,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