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過站不停「駕駛犯一連串4大嚴重疏失」 停勤3個月將懲處

▲4月14日高鐵一列車在板橋站發生過站未停的情況。(示意圖/記者李姿慧攝)

記者李姿慧/臺北報導

高鐵4月14日發生通車18年來首例「過站不停」疏失,列車抵達板橋站後未開車門隨即駛離,150名旅客受到影響,高鐵公司檢討報告出爐,判定駕駛一連串發生4大嚴重疏失,包括對運轉有疑問未向行控釐清和確認車載電腦等,將對駕駛暫停勤務3個月,並將提懲處,高鐵公司也提出3大改善措施。

高鐵今(114)年4月14日T204車次停靠板橋站過站不停,未開啓車門供旅客上下車,高鐵調查結果出爐,經查T204車次行駛至桃園路段時,駕駛接到行控中心以無線電通知,板橋站月臺軌將設有臨時速度限制70之訊息,該駕駛亦與行控中心複誦確認。但當該車次接近板橋站區路段時,駕駛見臨時速度限制70之訊息時,因自身不明因素竟對運轉訊息產生疑惑「是否該車次遭臨時運轉變更爲通過板橋站、無須停靠」,此時駕駛未以無線電向行控中心確認。

事後該T204車次進入板橋車站區準備停車時,該駕駛取消列車程式化停車控制系統並改以手動方式停車。當該T204於板橋站停靠後,駕駛自述正操作勤務平板電腦查詢是否有運轉變更資訊時,此刻亦接獲列車長以列車電話提醒未釋放車門開啓權限,惟尚未完成通話時,該車前方行車路徑已自動開通,駕駛未再查看確認車載電腦之發車時間是否正確,即自行發車。

該起事件造成該T204車次未下車旅客約150人,由臺北站安排搭乘另一列車返回板橋站,另於板橋站準備搭乘該車次之20名旅客無法上車,後續由板橋站安排改搭乘其他列車北上。

高鐵公司調查報告指出該駕駛出現4大疏失,根據規定,該列車駕駛應依SOP要求,包括如對行車號誌或運轉資訊有疑問時,以無線電向行控中心釐清疑問;欲確知停靠車站或通過車站之運轉資訊,應查看車載電腦確認;於停靠板橋站且接獲列車長提醒未開車門之電話時,應完整接收訊息;列車發車離站時,應確認車載電腦之發車時間是否正確。

高鐵公司指出,該案純屬駕駛個人一連串未遵守4項規定之嚴重疏失行爲所導致,如有遵守任一項規定,均有機會避免事件發生。

高鐵公司也提出三大改善措施,首先是已暫停該駕駛勤務,對該員實施特別訓練,於通過訓練後,安排駕駛督導隨車督察確認,確認該員改善狀況,期間約2個月,再安排航醫進行心理測驗及適性檢查,期間約1個月,通過後始得恢復執勤資格,合計約需暫停勤務3個月。另該案懲處提報將由獎懲審議委員會審議,依審議結果辦理相關懲處事宜。

其次是高鐵已發佈通告提醒全體駕駛應落實作業程序,重申遵守規章作業與紀律,包括執勤時請務必詳實確認運轉車次各站停車資訊,並依停站資訊落實釋放車門開啓權限;應落實通訊作業,復頌確認完整訊息後再處置,勤務中應落實確認勤務內容,若有疑問應立即詢問行控中心;發佈本案例「駕駛經驗學習分享」,供全體列車駕駛學習,強化駕駛對作業程序之落實度。

第三項改善措施,將增修規定俾加強防止此類人爲疏失,包括行控中心律定控制員僅通知須停靠板橋站之駕駛,有關月臺軌設定通過列車之臨時速度限制時,修訂日後一致性用語爲:「板橋站XX月臺軌設定TSR70,板橋站請依時刻表停車,請複誦」,以避免駕駛產生疑惑。

另如遇列車未依計劃開門即離站時,新增措施包括列車長使用PEI通知列車駕駛暫停發車,並通報行控中心;列車駕駛收到列車長PEI提醒,立即停車;行控中心接獲列車長通知時,將立即取消該列車進路並通知駕駛緊急停車,並依當時調度情況,決定返回車站或至下一站停靠供旅客上、下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