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球場滑倒「須休養3個月」美髮師索賠255萬 偷打18洞被抓包

▲臺南石姓男子在高爾夫球場大廳跌倒,向業者索賠255萬,不過法官認爲他21天后就到球場享受揮杆快感,僅判業者要賠11萬餘元 。(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郭玗潔/臺南報導

石姓男美髮師到臺南某球場打高爾夫球時,球場大廳正進行地板積水清除作業,石男邊滑手機邊走路,結果滑跤受傷,怒對業者求償醫藥費、精神撫慰金等共255萬6367元,審理時石男拿出醫生證明,指根據醫囑他必須完全休養3個月,卻被法官抓包石男在意外發生第21天就跑去打18洞,且之後陸續打了26次高爾夫球,判石男僅獲賠21天工作損失16萬餘元、醫療費及精神撫慰金5萬元,不過石男不看路也要負一半責任,最後判業者只須賠11萬1641元。

判決指出,石男於2023年11月20日到臺南某球場打高爾夫球,卻在球場大廳滑了一跤,他認爲業者當時正在大廳進行地板積水清除作業,卻沒有作好隔離,導致他滑倒造成頭部及頸部挫傷、腦震盪徵候羣、頸髓損傷症候羣,向業者求償6萬2865元醫療費、未來的醫療費34萬2000元、不能工作損失165萬1502元、精神慰撫金50萬元,共求償255萬6367元

庭審時,業者辯稱當時有3、4名清潔員在清潔地板,聲音很大,石男因邊走路邊看手機才滑倒,和他們無關,僅同意賠償石男實際醫療支出費用4425元外。

不過法官查看監視器畫面,發現業者僅在現場立警示牌,沒有拉禁止線做區隔,而石男經過兩個警示牌中間時,因地板光滑滑倒,可見業者確實未做好防範措施,就算石男邊看手機邊走路,也不表示業者沒有責任。

另石男經3次門診治療,醫生在同年12月11日開出醫療證明,內容指出石男目前仍有頭暈、頸部僵硬頭痛、右下肢及左上肢麻木等症狀,需完全休養三個月,然而證據顯示,石男在拿到醫療證明當日,就馬上跑去高雄市打18洞,從事故發生到隔年11月20日止,石男足跡遍及高雄、彰化、臺中高爾夫球場,總共打了26次高爾夫球。

法官認爲,高爾夫球在下杆及揮杆時,頸部和軀體需相對高速轉動,並非如醫囑僅能從事「有限度活動」,何況石男除了打球,還能參加開幕活動手抱小孩,並在髮廊做下蹲動作,可見石男受影響的期間,僅從事故發生到12月10日,業者需賠他共21天的工作損失16萬8357元,這段期間的醫療費4995元,另審酌他開發廊並身兼髮型設計師等一切情形,認爲精神撫慰金5萬元爲適當,合計石男受到損害22萬3282元,不過石男自己邊走路邊看手機,滑倒也要負一半責任,判業者要賠11萬1641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