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貪汙無罪 沈伯洋:刑法書要改寫 陳玉珍也不用修法了

民進黨立委沈伯洋。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新竹市長高虹安助理費案二審判決出爐,高院撤銷原貪污罪,改以「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罪」判6月,得易科罰金。民進黨立委沈伯洋表示,國民黨立委陳玉珍不用修法將助理費案除罪化了,以後只要立法院去法院作證,說助理費都是立法委員的就好,以前被判貪污的真的情何以堪。

沈伯洋指出,高虹安案簡單來說,就是把助理當人頭,詐領助理費。法院對於詐領部分認爲是僞造文書,但最後卻說不構成詐領助理費,這部分讓他覺得非常疑惑。

沈伯洋說,看了高院的新聞稿,理由是因爲立法院回覆高等法院,助理費本來就是立法委員的,所以沒有貪污問題;結果高等法院說,好的,收到。另外法院還說,因爲高虹安是第一次擔任立法委員,所以對制度不熟悉,沒有故意,是不小心的。

沈伯洋表示,看來他刑法的書要改寫了,然後陳玉珍也不用推修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