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貪汙案 高院定9月30日辯論終結
臺北高院昨續審高虹安貪污案,高虹安出庭面對媒體僅說「謝謝」。記者潘俊宏/攝影
臺灣高等法院審理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貪污案,昨繼續開準備程序庭,受命法官郭豫珍再度強調「不是講愈久就會勝訴」,重點在於用簡潔有力的文字打動合議庭;開庭十五分鐘結束,定九月卅日一個小時詰問證人、言詞辯論,預計當日辯論終結。
高虹安歷經大罷免投票後昨第一次出庭,面對媒體詢問僅說「謝謝」。她原聲請傳喚六人作證,七月廿五日由律師遞狀捨棄五名證人,只傳被檢方指控領薪水卻未掛名助理的「隱藏助理」林家興作證。
郭豫珍開庭表示,詰問證人林家興只要確認在什麼時間是不是立委助理。庭末,郭豫珍諭知九月卅日行詰問程序、言詞辯論程序,預定一個小時並在當日辯論終結;她請檢辯把握詰問審理時間「用簡潔有力的文字」。
高虹安前國會辦公室行政主任「小兔」黃惠玟委任律師問繳交犯罪所得一事,郭豫珍迴應,法條構成要件是「主動」繳交犯罪所得,黃女一再請示法官要繳多少已與法條規定不符,且犯罪所得多少當事人最清楚,要黃女「不要再爲難律師」。
高虹安被控擔任立委期間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一審判七年四月,褫奪公權四年,新竹市長一職遭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