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涉誣告案出庭 被問柯文哲延押問題未回應

新竹市前市長高虹安(中)下午因污告陳時奮案,前往臺北高等法院開庭。聯合報系記者曾原信/攝影

全案緣於,高虹安不滿陳時奮於民國110年在臉書(Facebook)發文指出「被指導教授除名的高虹安」等言論,提告加重誹謗罪;陳時奮獲不起訴處分後,自訴高虹安誣告罪嫌。

一審臺北地方法院判決指出,高虹安明知博士論文有抄襲期刊論文情事,陳時奮發文指控內容與事實並無相悖,竟對陳時奮提告,具誣告的直接故意,依誣告罪判處10月徒刑;案經上訴,二審由臺灣高等法院審理,審理期間,高虹安做無罪答辯,主張沒有捏造證據,並沒有誣告,陳時奮則請求重判。

二審今天再度開庭,高虹安進入法院前,面對媒體提問,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在京華城案遭延押2個月的看法,她並無迴應,快步走進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