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金融機構入股內地險企門檻再降低
近日,金融監管總局印發《關於香港、澳門金融機構入股保險公司有關事項的通知》(下稱《通知》)。《通知》主要內容爲:自2025年3月1日起,香港、澳門金融機構入股境內保險公司不再執行“最近一年末總資產不低於二十億美元”的規定。
金融監管總局表示,《通知》是金融監管總局有序擴大金融對外開放的重要舉措,有利於內地保險公司吸引港澳優質金融機構投資入股,進一步增強資本實力、優化股權結構,也有利於深化與香港、澳門的開放合作,促進港澳長期繁榮穩定。
“降低港澳金融機構進入內地保險市場的門檻,可爲更多港澳金融機構提供分享內地保險市場增長的機會,尤其利好港澳初創型金融機構。”中國社會科學院保險與經濟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向楠表示,更多港澳金融機構持股內地保險公司,也有助於促進各地區保險業的技術合作和市場競爭,提升服務水平和創新能力。(上海證券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