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香港、澳門金融機構入股境內保險公司不再執行這條規定

新京報貝殼財經訊(記者黃鑫宇)2月26日,金融監管總局發佈《關於香港、澳門金融機構入股保險公司有關事項的通知》(下稱《通知》)。

《通知》稱,自2025年3月1日起,香港、澳門金融機構入股境內保險公司不再執行“最近一年末總資產不低於二十億美元”的規定。

據悉,制定《通知》是金融監管總局有序擴大金融對外開放的重要舉措,有利於內地保險公司吸引港澳優質金融機構投資入股,進一步增強資本實力、優化股權結構,也有利於深化與香港、澳門的開放合作,促進港澳長期繁榮穩定。

校對 柳寶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