趕在成年前下手?17歲角頭小弟狠殺女友 律師:仗未成年不會判死
臺中女大生(左圖)遭17歲角頭小弟男友亂刀砍死。(翻攝畫面)
警方將駱男(中)帶回偵訊。(民衆提供)
臺中市沙鹿區昨(16)日發生一起兇殺案。一名擔任角頭小弟的17歲駱姓少年,疑似求和不成,加上20歲顏姓女友另結新歡,於是趁着雙方談判時,拿出長刀猛砍31刀,顏女全身是血橫死街頭。對此,律師王至德狠批,駱嫌根本是視人命如草芥的聰明反社會冷血生物,「仗着自己未成年,知道自己絕對不會被判死刑,甚至還能減刑,所以趕在滿18歲之前犯案」。
律師王至德16日深夜透過臉書粉專發文,針對臺中沙鹿情殺案提出看法。他坦言,身爲一名父親,自己也有女兒,看到案件內情時感到格外痛心,「某個爸爸的寶貝女兒養到21歲,突然就沒了…心糾了一下」。
另一方面,兇嫌17歲駱姓少年的父親友人則替他緩頰,形容駱嫌「平時個性乖巧,都會半工半讀分擔家計」、「不知道是發生什麼原因,會做出這種事」。然而事實上,駱姓少年不僅有吸毒前科,還拉K、擔任角頭小弟跑腿討債,且行兇時手段兇殘,他拿出預藏長刀猛砍女友31刀,儘管女方跪地求饒喊對不起,仍無情下手,事後踹了屍體一腳,還放話要先去KTV歡唱後再投案。對此,王至德忍不住反諷「嗯,很乖巧的小孩」。
王至德直言,自己與駱嫌父親友人的觀點完全不同。他認爲,駱姓少年就是一個「視人命如草芥的聰明反社會冷血生物」,平日靠討債維生、沒事拉拉K,吸毒卻不知悔改,如今因懷疑女友劈腿便痛下殺手,犯案後踢了命在垂危的女友一腳,還懂得騎無牌車躲避追查,甚至要先享樂唱歌再去投案。
王至德指出,駱姓少年之所以敢毫無顧忌地動手殺人,是因爲「仗着自己未成年,知道自己絕對不會被判死刑,甚至還能減刑,所以趕在滿18歲之前犯案」。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保護自己、遠離毒品!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拒絕家庭暴力,請撥打11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