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空氣品質 移動汙染源費率擬調高
民衆對於空氣品質的諸多不滿,更多來自於交通工具,環境部因此規劃運用經濟誘因,提升車輛燃油品質,未來擬檢討移動污染源空污費率,落實污染者付費的精神。記者葉信菉/攝影
民衆對於空氣品質的諸多不滿,更多來自於交通工具,環境部因此規劃運用經濟誘因,提升車輛燃油品質,未來擬檢討移動污染源空污費率,落實污染者付費的精神。
環境部解釋,目前以燃料成分標準管制源頭油品品質,於去年加嚴汽油苯含量成分標準0.8%(v/v)以及2020年規定柴油多環芳香烴含量分佈爲8%(m/m)。依空污法規定,環境部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費依油料燃料種類及數量,向燃油銷售業者徵收。依照現行規定,銷售者或進口者應於每月15日前,依規定申報並繳交前一月的空氣污染防制費。
爲了解決汽機車等移動污染源的空污情況,環境部評估加嚴訂定國內油品成分標準,掌握國際油品成分標準,並與國內油品供應商考量業者生產成本及技術,檢討油品成分標準加嚴之可行性與期程,接下來也會檢討移動污染源空污費費率。官員透露,目前雖然尚未討論到移動污染源空污費費率,但爲了祭出經濟誘因,不排除將調高移動污染源空污費費率。
環保署從2007年開始汽柴油依照硫含量分級收費,因應硫含量標準已經達到「零硫階段」,不再以硫含量作爲分級收費之項目,在2010年調整汽柴油費率皆爲每公升0.2元,後來因爲考慮到移動污染源行政管制PM2.5的需求,2017年時調整爲汽油每公升0.3元、柴油每公升0.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