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冷戰多年形同陌路 二度婚姻20年走向盡頭
夫妻冷戰多年形同陌路,二度婚姻20年走向盡頭,男子訴請離婚獲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結婚原是相伴到老的約定,但隨着歲月推移,感情卻漸行漸遠。年近七旬男子阿國(化名),和二婚妻子小萱(化名)結縭20多年,卻因子女、金錢與生活瑣事爭執不斷。阿國最終因精神疲憊選擇離家,雙方分居已逾4年。法院審理後,認定兩人婚姻早已名存實亡,判準離婚。
判決書指出,阿國與小萱於2001年結婚,兩人各自帶着前段婚姻的子女共同生活,婚後並未再育子女。最初夫妻關係尚稱平穩,但隨着子女成年,夫妻間的摩擦逐漸浮現。
阿國控訴,自2015年起,小萱性情大變,兩人經常因子女與金錢問題爭吵不休,彼此無法溝通。他一度因爭執頻繁搬離獨居,隔年在親友勸說下返家,卻依舊爭吵連連,直至2021年再次離家,分居超過4年。
此外,阿國還提到,兩人婚後共同購買的房產,雖登記在小萱名下,但小萱在2020年以1600萬元出售該房產時,並未與他商量或分配。長年爭執與財務問題,讓他精神疲憊、罹患焦慮與失眠,如今僅靠退休俸維生,實在無法再忍受這段婚姻。
小萱則堅稱,婚後她一直盡心盡力經營家庭,與丈夫在親友眼中也是恩愛夫妻。她認爲爭執起因於阿國讓前妻搬入其子居住的房屋,才導致矛盾升高。她強調,阿國在2016年離家時,她還曾主動去接他回來,始終希望維繫婚姻,如今仍在等他回家,不願意離婚。
而友人作證時坦言,兩人早期相處融洽,但近十年來互動明顯減少,感情不若以往;另名友人也指出,兩人近年僅有小爭執,但已長期分居,形同各自生活。法官認爲,阿國雖提出離婚,小萱則極力挽回,但雙方自2021年起分居迄今近4年,期間並無積極修復婚姻的跡象,感情基礎已蕩然無存。
法官考量,婚姻建立在互信與互愛之上,但阿國與小萱多年來爭吵不斷,終至分居,彼此如同陌路。而且兩人年歲已高,長期精神折磨難以回覆,加上夫妻情分早已盡失,依《民法》第1052條第2項「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的規定,判決准許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