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康聯盟黨拿陸資金吸收退役軍人 內政部:7月16日自行申請解散

復康聯盟黨負責人屈宏義因違反國家安全法,經法院判處10年有期徒刑,內政部表示,復康聯盟黨已於7月16日自行申請解散,內政部於今日予以備案。圖爲內政部長劉世芳。聯合報系資料照

復康聯盟黨負責人屈宏義因違反國家安全法,經法院判處10年有期徒刑。內政部表示,屈宏義依法已不具政黨負責人資格,經內政部限期該黨於3個月內重行選任負責人。該黨因黨務無法運作,已於7月16日自行申請解散,內政部於今日予以備案。

內政部表示,復康聯盟黨負責人屈宏義及主要幹部,涉收境外敵對勢力資金組織政黨,吸收退役軍人擔任幹部,蒐集並交付軍事情資,經法院於6月26日判決處有期徒刑3年6月至10年不等刑期。

內政部指出,因該黨目的及行爲危害中華民國存在及自由民主憲政秩序情節嚴重,內政部原已搜整相關事證,預備提請政黨審議會審議後聲請違憲解散,「現因復康聯盟黨以黨員已陸續流失,黨務運作全面停擺,主動申請解散並經內政部予以備案,故不會再啓動政黨違憲解散機制。」

內政部表示,政黨從事政治活動,應確實遵守政黨法及相關法律,不得有接受境外勢力指示、委託或資助,從事發展組織之行爲,以免觸犯國安法規定而遭受處罰及解散。呼籲民衆組織政黨及從事相關活動,勿淪爲中共統戰工具,共同維護我國自由民主,健全政黨政治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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